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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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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77 公司简称:国泰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民爆行业市场需求回暖,行业产值、收入有所增长,但是,由于硝酸铵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成本和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为顺应民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按照“立主业、拓产业,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制定了“民爆产品、爆破服务、非民爆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上半年公司三大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实现齐增共长,其中爆破服务、非民爆产业增幅较大。

下半年是民爆市场的产销旺季,是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经营目标的关键,公司会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扎实提高面向市场的产品供给需求性,全面做好销售各项工作;继续着力推进ERP项目建设,以信息化技术为核心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统筹规划契合公司发展方向的科研领域建设,深化科研平台管理职能,坚持以科研引领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技术研究院建设;加快拓展多元产业,不断加快合作项目进度,拓宽经营覆盖区域,优化业务服务范围;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堵塞安全漏洞,深入推进安全治理创新,维护公司平安稳定。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

目中反映。

影响:1、 营业外收入减少10,255,337.21元;2、 其他收益增加10,255,337.21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1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专人及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53号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54号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厦门德衡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此次受让厦门德衡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德衡”)60%股权并对厦门德衡注册资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厦门德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000.00万元。此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号召,参与尼日利亚12,000吨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建设,是我省民爆企业境外投资的破局之举,同时对于公司品牌宣传具有积极、正面效应。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56号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公司收购江西省铜鼓县永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本优势,扩展多元化经营业务,培育新的利润支撑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收购江西省铜鼓县永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宁化工”)有效经营性资产,并全面承接永宁化工经营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57号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对外民爆主业相关产业的代持主体以及非民爆产业的投资平台,经营范围涵盖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领域。鉴于上市后恒合投资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同意对恒合投资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恒合投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变更为15,000.00万元。

此次增资一方面将进一步增强恒合投资的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自身投资业务拓展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提升恒合投资的业务独立性,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以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投资环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自身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000万元的并购贷款,以上并购贷款期限不长于7年,可提前归还,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略有浮动。公司会密切关注并购贷款发放情况,避免违规使用贷款资金的情况发生。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投资行为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为恒合投资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 9,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5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2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专人及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

(1)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53号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54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3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于2016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5,52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6.4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09,600.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11月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1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774.03万元,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5,694,748.94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入1,056,035.4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430,453.2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339.8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35,694,748.9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11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阳明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爆破”)更好地实施爆破服务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进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7年5月26日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行、中德证券同意终止于2016年12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至五洲爆破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136695),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087804)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五洲爆破、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企业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暂无法核算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2)民爆研发中心的投建是为顺应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增加的开发需求,进一步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结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增加核心竞争力,更好地适应民爆行业政策导向。因该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且目前尚未投建,无法单独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6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722.96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6-00205号《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70.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056,035.42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4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未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引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改版(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7年8月24日,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 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所适用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费用。同时,在利润表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除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财务报表中“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产生影响外,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未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5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0,255,337.21 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17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6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厦门德衡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拟以零元价格受让厦门德衡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德衡”)60.00%的股份,并由各方按受让后的股比同比例对厦门德衡增资,增资完成后厦门德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万元变更至1,000万元。

厦门德衡拟以合营方式入股尼日利亚的本土企业Dynocraft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持有合营公司51.00%的股份,并参与在尼日利亚新建12,000吨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厦门德衡以合营方式入股Dynocraft公司并参与新建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须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此外,因尼日利亚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公司运营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为顺应《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到的“走出去”战略,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寻找生存发展空间,推进国际化经营,公司拟以零元价格受让厦门德衡60%股权,同时以厦门德衡为实施主体,以合营方式入股尼日利亚的本土企业Dynocraft公司,并参与在尼日利亚新建12,000吨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实现迈向国际市场的第一步,并以此为基础,开拓公司管理人员的国际化视野,为进一步拓展全球业务奠定基础。

恒合投资与林平、何涵韬、游汉侨、王守成拟签署《关于厦门德衡工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游汉侨将其持有的厦门德衡51.00%的股权、王守成将其持有的厦门德衡9.00%的股权一并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恒合投资,王守成将其持有的厦门德衡20.00%的股权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林平,王守成将其持有的厦门德衡20.00%的股权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何涵韬。在完成股权交割后,恒合投资、林平、何涵韬约定将厦门德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三方按股权比例实缴注册资本金。

厦门德衡拟以合营方式入股尼日利亚的本土企业Dynocraft公司,从事民爆器材生产业务,并就合营事宜与尼日利亚各合作方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文件,厦门德衡持有合营公司51.00%的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但涉及境外投资事项尚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协议各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恒合投资拟受让厦门德衡股权事项

(1)林平

姓名:林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一里18号***室

身份信息:35212119********35

(2)何涵韬

姓名:何涵韬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华大道99号3幢***

身份信息:42050219********16

(3)游汉侨

姓名:游汉侨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9号***室

身份信息:35062119********70

(4)王守成

姓名:王守成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祥店里22号***室

身份信息:23260219********14

2、厦门德衡投资尼日利亚企业事项

(1)Dynocraft Limited

公司名称:Dynocraft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RC:320100

主要从事采石场、建造、爆炸物购销、一般矿业交易和其他相关业务。已取得尼日利亚矿山和钢铁开发部颁发的爆炸品销售许可证、爆炸品进口许可证和爆炸品制造许可证,可生产、制造民用爆炸物品。

(2)Dauda Aremu Awojobi

姓名:Dauda Aremu Awojobi

性别:男

国籍:尼日利亚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德衡工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德衡工贸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杏北二路19号之二(厂房2)第三层东侧

法定代表人:游汉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1、生产、加工、销售:塑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2、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装鞋帽、玩具、汽车零部件、健身器材、日用品;3、工艺品设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等须经许可的金融、咨询项目);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股权结构情况

游汉侨持股51.00%,王守成持股49.00%。

3、主要财务数据

厦门德衡自成立以来,未实质开展任何经营性业务。

(二)尼日利亚合营企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Dynocraft Limited

公司类型:私营企业

董事长:Sen. Bode Olajumoke

公司注册编号:RC:320,100

公司地址:No.8,Salvation Street,Olorunda Estate,Ketu,Lagos State, Nigeria

营业范围:经营采石场、建造、爆炸物购销、一般矿业交易和其他相关业务。

Dynocraft Limited已取得由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矿业和钢铁发展部发行的制造爆炸物许可,序列号为L-ME 002/2014,允许其在尼日利亚境内为非洲市场及其他市场生产及销售乳胶炸药、散装炸药、导爆索、电雷管和硝酸铵颗粒。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恒合投资拟受让厦门德衡股权事项

甲方: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林 平

丙方:何涵韬

丁方:游汉侨

戊方:王守成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完成股权转让:

(1)丁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厦门德衡51.00%股权,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以零元的价格依法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让厦门德衡51.00%的股权。

戊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厦门德衡9.00%股权,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以零元的价格依法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让厦门德衡9.00%的股权。

戊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厦门德衡20.00%股权,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以零元的价格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让厦门德衡20.00%的股权。

戊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厦门德衡20.00%股权,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以零元的价格依法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让厦门德衡20.00%的股权。

(2)甲、乙、丙三方约定,在完成本次股权交割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到1,000.00万元,三方按股权比例实缴注册资本金。

2、公司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3、出资时间

甲、乙、丙三方在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按股权比例将300.00万元出资款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700.00万元注册资本在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后一年内缴足。

4、治理结构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名董事,乙方选派1名董事,丙方选派1名董事;暂不设监事会,由乙、丙方联合选派1名监事;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总经理职位由乙、丙方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选聘。

5、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股权转让后的厦门德衡承担(当该项费用应由各方共同或公司缴纳时)。

6、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厦门德衡投资尼日利亚企业事项

本合营协议由Dynocraft Limited(以下简称“甲方”)与厦门德衡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乙方”)及Dauda Aremu Awojobi(以下简称“丙方”)于2017年7月11日签署。

1、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

2、管理层

甲方应保证公司主席为尼方人员,总经理由乙方任命,应为中方人员;合营公司另外设置四个董事席位,中方和尼方各占两个。

3、账务管理

由甲方和乙方代表作为签署方经营公司账目。

4、根据基于中国标准和投资评估制定的生产技术设计,甲方和乙方应审核并同计划提案,并确定投资总额。为加速工厂、土木工程和设备采购、和生产进程,原则上甲方负责支付土木建筑成本,乙方预付设备费用。当设备在运时,各方应按后续经营出资规定的比例支付成本。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同时顺应《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到的“走出去”战略,为进一步推广公司产品、推进公司海外业务而实施。

(一)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计划以尼日利亚为枢纽,辐射整个非洲大陆市场,从而加强公司与非洲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合作。公司会借此打通海外营销网络和渠道,并开拓公司管理人员的国际化视野,为进一步拓展全球业务奠定基础。

(二)非洲地区矿产资源丰富,民爆产品需求大,本次对外投资可以实现公司国际业务收入零突破,从而创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将持续对标国际、国内优秀民爆公司,通过加强技术创新、资本运作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巩固提高核心竞争优势,助力公司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核心竞争力突出的大型民爆企业集团。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二)因涉及境外投资,由于法律制度、政策、文化等方面差异,或存在一定投资风险。

(三)合营企业后期民爆器材生产线的建设,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等问题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执行,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极防范和化解前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公司发展海外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将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各类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七、备查文件

(一)国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7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新公司并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

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出资4,707.00万元,持有新设公司58.8375%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新设公司存在新业务开展不顺利,从而造成公司投资出现损失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基于公司多元化发展思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之目的,同时出于各方对彼此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恒合投资与浏阳市呈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呈祥化工”)及胡尔洪等共26名自然人拟共同设立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恒合投资出资4,707.00万元,持有新设公司58.8375%的股权。本次合作目的是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共同开展高氯酸钾等精细化工业务,并在新设公司成立后,拟购买江西省铜鼓县永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宁化工”)相关资产,包括永宁化工的专利和商标、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在正在履行的全部业务合同等。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恒合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

1、公司董事会已对协议各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浏阳市呈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浏阳市呈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浏阳市花炮市场七区二栋24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营业范围:硫磺、钛粉、镁粉、铝粉、高氯酸钾、高氯酸铵、四氧化三铅、硝酸钾、硝酸钡、铝镁合金粉、氟硅酸钠、重铬酸钾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26日);纸张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其余26名中国境内自然人

3、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业、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新设公司购买资产

1、公司董事会已对协议各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江西省铜鼓县永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省铜鼓县永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黄草源

法定代表人:文龙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营业范围:高氯酸钾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

3、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业、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恒合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黄草源办公大楼101

经营范围:氯酸盐系列产品研发,高氯酸钾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等。

以上经营范围为暂定,以工商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2、新设公司出资情况

根据新设公司《章程》约定:

恒合投资于2017年8月29日前出资到位;

邵承勇80万元出资金额中,其中40万元于2017年9月5日前缴足,剩余40万元于2019年8月29日前缴足;

涂绪程40万元出资金额中,其中20万元于2017年9月5日前缴足,剩余20万元于2019年8月29日前缴足;

高名忠440万元出资金额2019年8月29日之前缴足;

刘建秀240万元出资金额中,其中140万元于2017年9月5日前缴足,剩余100万元于2019年8月29日前缴足;

其余各方的出资金额均于2017年9月5日前缴足。

3、新设公司机构设置

新设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任命应当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应当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董事会、监事及管理人员安排如下:

1、新设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由股东会任命。

2、新设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任命。

3、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恒合投资新设合资公司

1、股东身份:

恒合投资及呈祥化工以法人作为股东,其余26名中国境内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股东。

2、股权分配、股东出资及公司经营管理详见本文第三节。

3、分红比例

各方按股权比例享受分红权益。如股权发生变动,则按变动后股比享受分红权益。

(二)新设公司拟购买永宁化工资产

永宁化工主要产品为高氯酸钾,主要应用于烟花鞭炮,也可以用于制造安全气囊、军工产品以及做其他工业用途。

新设公司成立后,拟购买永宁化工资产,以永宁化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双方约定本次购买资产范围,包括永宁化工的专利和商标、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在正在履行的全部业务合同等。

相关协议条款、收购价格及永宁化工相关财务指标,公司将在新设公司与永宁化工签订正式协议后的相关进展公告中,一并披露。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立足民爆主业,涉足精细化工产业的发展思路,符合公司多元化经营的长远规划,加速实现公司布局多产业,拓展新型产业市场,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设公司正式运营后,可能面临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同时,新设公司承接永宁化工资产业务需要一定的过渡期,在市场拓展及品牌建设上尚需要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决策。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国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8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

增资金额:以现金方式对恒合投资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是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恒合投资是公司民爆主业相关产业的代持主体以及非民爆产业的投资平台,经营范围涵盖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领域。鉴于恒合投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公司拟对恒合投资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恒合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人民币。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对恒合投资进行增资。

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92号

法定代表人:何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合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标的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恒合投资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7,492,568.72元,净资产为25,801,544.00元;营业收入为24,191,971.39元,净利润为2,375,594.36元。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增强恒合投资的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自身投资业务拓展能力。同时,能够提升恒合投资的业务独立性,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以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投资环境。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恒合投资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次增资的风险可控。

本次增资亦不存在因市场、财务等因素导致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国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59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7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说明

今年上半年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60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承诺。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自身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同时结合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拟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9,000.00万元。公司拟未来12个月内为恒合投资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 9,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规定执行。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以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恒合投资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9,000.00万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为恒合投资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此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92号

法定代表人:何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合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恒合投资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9,949,840.28元,负债总额为17,692,394.41元,净资产为 22,257,445.87元,资产负债率为44.29%。

截至2017年6月30日,恒合投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7,492,568.72元,负债总额为31,691,024.72元,净资产为25,801,544.00元,资产负债率为55.12%。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为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提供担保,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担保类型:银行授信额度担保、融资项目担保及其它担保项目;

(二)担保对方: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恒合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恒合投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均由公司派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恒合投资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恒合投资进一步开展投资业务的需要;同时恒合投资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此次担保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担保行为。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9,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10%(其中: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10%),实际使用额度0.00万元(其中: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