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66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转型进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管理架构、发展战略等将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Xinjiang Urban Construction(group) Co.,Ltd变更为Saurer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名称变更尚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转型进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拟将经营范围变更为: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机器人、机器人系统、机器人应用技术、软件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智能自动化装备的设计、生产、研发、销售;智能包装机械的生产、研发、销售;智能机电及信息产品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尚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改经营范围的表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目前正在实施。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将向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名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1,219,627,217股股份。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675,785,778股变更为1,895,412,99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675,785,778元变更为1,895,412,995元。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尚需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城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17年5月11日任期届满。考虑到公司拟开展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此延期。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目前正在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原有资产、负债及业务整体剥离,转而持有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95%股权,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为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转型进入高端装备制造业。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转型进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管理架构、发展战略等将发生的重大变化,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潘雪平、云天永、Stefan Kross。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杰平、谢满林。(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出具书面声明,同意接受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并以议案四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城建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雪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机械工程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纺织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常州市工商联副会长等职务。潘雪平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与战略决策经验。创立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分别担任太平洋集团上海纺织机件总厂钢领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坛市纺织机械总厂厂长兼党委书记、金坛华金机械总厂厂长兼党委书记、瑞士苏拉纺机集团前纺事业部首席执行官。

潘雪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云天永先生,新加坡籍,新加坡国立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新加坡南洋科技大学南洋商学院MBA学位,现任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及首席执行官。云天永先生具有丰富的跨国、跨行业工作经验。加入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前,任职于瑞士欧瑞康集团、新加坡新翔(SATS)公司、瑞典海克斯康集团,历任欧瑞康纺机业务首席执行官、新加坡樟宜机场航站服务公司(SATS)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瑞士徕卡大地测量业务总裁。

云天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Stefan Kross先生,德国籍,亚琛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位(工程硕士),现任卓郎集团决策委员会委员,曾任福克曼GmbH & Co. KG首席运营官、赐来福AG董事会成员、苏拉GmbH & Co. KG纺纱解决方案首席技术官、欧瑞康巴马格事业部首席执行官、欧瑞康人造纤维事业部首席执行官、欧瑞康执行委员会委员。

Stefan Kross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杰平先生,中国香港居民,美国休斯敦大学酒店管理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博士,现任中国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2009年-2016年曾担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教务长、高层工商管理人员管理硕士(EMBA)课程主任,加入中欧之前,在香港城市大学有十三年的执教经验,曾担任该校会计学系终身教授兼系主任。陈杰平先生现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金茂(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卓智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杰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满林先生,中国国籍,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学士、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曾任南京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金陵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满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67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九次监事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2: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龙夏监事因出差委托赵明方监事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于2017年5月11日任期届满。考虑到公司拟开展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为保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此延期。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目前正在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原有资产、负债及业务整体剥离,转而持有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95%股权,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为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转型进入高端装备制造业。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管理架构、发展战略等将发生的重大变化,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现提名张月平先生、金浩先生(监事候选人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月平先生,中国籍,机械设计和自动化专业本科,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学位,现任金昇集团联席首席执行官、总裁,历任金昇公司副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苏拉(金坛)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金坛市纺织机械总厂技术厂长与常务副厂长。 张月平先生拥有丰富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加入金昇前,任职于常柴集团金坛柴油机总厂,从事工艺及专用工艺装备的设计、工厂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张月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将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059,726股,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浩先生,中国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复旦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并持有中国及美国纽约州的律师执业资格。 金浩先生于2013年3月加入金昇集团,现任金昇集团副总裁、首席法务官。 金浩先生拥有丰富的中国及海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曾在多家中外知名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金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将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59,914股,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公告编号:临2017-068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目前正在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原有资产、负债及业务整体剥离,转而持有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95%股权,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为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转型进入高端装备制造业。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管理架构、发展战略等将发生的重大变化,同时考虑到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经公司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变更尚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5证券简称:新疆城建公告编号:2017-069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1日11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1日

至2017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第1至6项议案,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第7项议案,分别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证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9月8日下午19: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8日10:30-13:30, 15:30-19:00。

2、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3、会务联系人:陈英、祝逸飞

4、联系电话:0991-4889812 0991—4889813

5、传真:0991-4889832

6、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

7、邮政编码:830063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编号:2017-070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中期分红方案

后调整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30日召开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2016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35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组获得无条件通过。2017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97号《关于核准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二、公司2017年中期分红方案及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公司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除1.85亿元现金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同等价值的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进行置换,上述留在公司的1.85亿元现金可由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给公司全体股东并由其享有。为实施本次重组,公司拟定2017年中期分红方案,并经2017年8月2日召开的2017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以2017年6月30日股本总数675,785,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4,421,938.82元。

公司2017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31日,除息日为2017年9月1日。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重组预案的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定价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49元/股。由于2016年7月7日(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停牌期间)实施完成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因而上述发行股份的每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6.44元/股。若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价格调整机制,公司2017年中期分红实施完成后,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重组中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价格由原6.44元/股调整为6.17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6.44元/股-0.2729元/股)=6.17元/股(注:最终调整价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重组中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由1,168,493,782股调整为1,219,627,217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1、发行股份作价=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置出资产交易作价

2、实际发行股份数=发行股份作价/每股发行价格计算,根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总数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对象均自愿放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重组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编号:2017-072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披露的《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7-066),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说明

2017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7号)。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正在实施过程中。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为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转型进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管理架构、发展战略等将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Xinjiang Urban Construction(group) Co.,Ltd”变更为“Saurer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