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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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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发展战略规划,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加强成本管控,提升产品质量,稳步发展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均平稳发展,汽车零部件业务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有序安排,整体运营情况良好,但家电类及部分通讯机柜类出口业务市场波动较大,影响了公司短期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097.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37.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83%。

报告期内,公司参投的汇付创投新增项目投资:(1)2017年2月7日以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北京比邻弘科科技有限公司,投后占比为5.26%,其主营为使用大数据分析,为客户提供基于用户画像的精准营销、RTB广告投放、App推广反作弊等服务;(2)2017年2月24日,以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成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投后占比20%,其主营打造一流金融资产交易平台;(3)2017年4月10日,以人民币1,564万元投资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后占比2.88%, 其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医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除此之外,汇付创投完成第一个项目的投资退出,以人民币2,350万元出让持有的金百合成都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1,600万元(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参投的金浦新兴产业基金新增主要投资:(1)2017年3月17日以人民币4,020万元投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投后占比5.45%,其主营为大功率半导体器件、智能功率模块的研发和销售,系中国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子行业的龙头企业。(2)2017年6月2日以人民币2,996万元投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后占比3.08%,其主要从事超细纤维系列及家纺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即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金额为0元。

2、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公司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公司2016年度调增“税金及附加”当年金额5,515,031.17元,调减“管理费用”当年金额5,515,031.17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随着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新购固定资产的种类增加,为进一步合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从2017年1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1、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10-20年变更为10-40年。

2、通用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为3-5年。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仅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116,614.90元,累计折旧7,589.54,净值109,025.36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金雍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上海金雍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占注册资本的100%。2017年02月16日,上海金雍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程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H8T81营业执照,并自此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琳

2017年 8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因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317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145,3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99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138,360万元。截至2009年12月23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货币资金已到达公司并入账,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2478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51,816,638.55元,其中,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32,527,823.13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6,429,496.9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为113,136,275.6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4,379,938.07元,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2、本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及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10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静安支行及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014年7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及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年7月1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3月2日办理完账户注销事宜。

4、2016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3,252.78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该资金。

公司将分别设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的2个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办理完毕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和2017年7月14日分别将上述在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静安支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新支行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

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均于2011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近年来,家电行业和通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相关金属零部件配套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尤其是家电行业产品,在新材料的替代的作用下,金属制品使用量正逐渐减少。由于受市场的影响,两个募投项目的整体产能利用率较低,影响了报告期内预期效益的实现。公司将通过管理提升、技术创新、深度市场拓展,发展同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厂房利用率,促进该类业务转型和效益的实现。

2、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

(1)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已于201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的具体原因: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合资公司来实施,而合资公司的设立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依照逐步设立、逐步实施的方式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项目整体的实施进程,且该项目承接的上海大众的四门两盖的冲压及焊接业务,该业务对厂房和设备的要求相对较高,使得投资期进一步延长。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的主要生产线已基本达产,但经济效益仍未能达到预定效益,系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减缓影响了效益的实现。

(三)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使有限的资源更好的产生效益。2010年8月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用地的议案》,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用地:(1)方黄厂区将主要实施公司原有的精密机械业务(包括等离子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2)原计划在方黄厂区实施的功能性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调整至华隆厂区实施。(3)原计划在华隆厂区实施的汽车模具及冲压件项目将调整到紧邻“华隆厂区”北面的上海西郊经济开发区华新绿色工业园区08-1号新增土地上实施。本次变更事宜,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中的乘用车大型车身覆盖件冲压线部分由公司独立实施变更为由合资公司来实施,总投资额4.0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在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根据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运营要求,双方协商确定分阶段实施该合资计划,分步设立了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公司201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和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扬州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经公司201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使用上述明确投资方向的募集资余额中的4,080万元,向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其投资宁波子公司——宁波新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上事宜,公司均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均已完成了项目建设,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8,430.00万元,累计投资83,787.0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4,642.9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2015年4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14,642.9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及2015年5月26日《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为138,36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68,930.00万元。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6.3.10条规范的先后顺序,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68,93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初,上述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均已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八)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均已完成了项目建设,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8,430.00万元,累计投资83,787.0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4,642.9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2015年4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14,642.9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及2015年5月26日《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投项目的建设,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434.46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138,360.00万元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74.46万元。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尚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239.18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12%。2017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全部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及《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最高额度不超过2.4亿元的范围内,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最高授权金额的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9,7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37.99 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11,239.18 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全部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4日和2017年7月14日将设立在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静安支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新支行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利息收入全部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毕。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审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系对2016年度发生事项的补充审议,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反应及披露,不会因本次补充审议而影响公司2016年年报数据,不会影响公司以前年度损益。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系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会计谨慎性和会计一致性原则进行,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的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6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6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750.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二)本次固定资产减值的项目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16年末,公司下属子公司扬州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新联”)对已停止生产的POLO 250项目所涉及的350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这些资产年末账面净值为714.33万元,预计可回收金额为58.06万元,计提减值准备656.27万元。

注2:平板电视冲压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电视机散热板。由于液晶电视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平板电视销售规模萎缩严重,公司于2016年对该设备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设备2016年末账面净值3,819.45万元。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的沪信达评报字(2017)第D_026号评估报告。按照评估报告该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为1,909.69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909.76万元。

注3:计算机网络集成柜表面涂装线非标设备,该设备专门用于涂装网络计算机集成机柜,公司于2016年度决定进行战略调整,2017年冲压业务搬迁至苏州汾湖厂区后该设备不再使用。公司对该设备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设备2016年末账面净值660.03万元。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的沪信达评报字(2017)第D_025号评估报告。按照评估报告该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为435.6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24.43万元。

注4:电动汽车电池衬板表面电泳涂装线非标设备,该设备专门用于电动汽车电池衬板的涂装业务,公司于2016年度决定进行战略调整,2017年冲压业务搬迁至苏州汾湖厂区后该设备不再使用。公司对该设备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设备2016年末账面净值355.26万元,预计可回收金额为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5:平板电视清洗机属于落后产能,预计未来不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现金流入,公司于2016年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设备2016年末账面净值260.67万元,预计可回收金额为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6:公司于2016年度决定进行战略调整,2017年冲压业务搬迁至苏州汾湖厂区,对于冲压业务的闲置设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3,750.7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不会影响公司2016年年报数据,且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损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次审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不会因本次审议而影响公司2016年年报数据,且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损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宜。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赵春光先生因事委托独立董事张国明代为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6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6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750.7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