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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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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00     公司简称:维维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进行,快消品行业保持回暖态势。公司紧紧围绕大食品战略和2017年度的经营目标,持续落实"深度承包、绩效考核"的经营方针,聚焦主业发展,加大粮食收储力度,完善粮食产业链;同时深化产品、市场、人力资源等方面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水平,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努力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424,564,975.8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08,342.0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787,002.0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粮食收购支付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维维集团偿还股权转让欠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借款减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项目减少

(二)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 人民币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6499万元。2017年4月投资2499万元参股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投资4000万元参股深圳市前海京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五)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因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公司将2017年上半年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共计2,890,349.69元,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列报,该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启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编号:临2017-04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启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2、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48号)。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编号:临2017-04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金礼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17年财政部新颁布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也不涉及其他报表项目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需调整的项目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2017年上半年,公司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共计2,890,349.69元,已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也不涉及其他报表项目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执行2017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编号:临2017-04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固体饮料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1257个,较2016年末经销商总数增加293个。

二、动植物蛋白饮料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1120个,较2016年末经销商总数增加22个。

三、精制茶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356个,较2016年末经销商总数增加15个。

四、酒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4、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酒类产品经销商总数1225个,较2016年末经销商总数增加384个。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