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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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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设备管理,努力提高生产运营效益,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发电量36819.22万千瓦时,同比上年增加5.33%;累计完成上网电量35887.18万千瓦时,同比上年增加5.73%;二是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12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福清马头山、王母山与大帽山风电场项目已完成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招标工作,风机基础与道路施工稳步推进;三是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努力做大做强主业,通过收购富龙风力公司和富龙科技公司100%股权,增加装机容量10.95万千瓦,并中标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木垒县大石头第三风电场 10 万千瓦项目单体),增加项目资源储备;四是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修订并印发实施,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数)18,57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6%;实现利润总额(合并数)7,915.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7%;实现净利润(合并数)6,412.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5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2%。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骏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7年8月28日在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中闽能源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会议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5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贷款年利率: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贷款用途:借款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维修及耗材采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黄子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王坊坤先生提名,聘任黄子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5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8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发行对象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335,36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27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0.00万元。

2015年5月5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C-00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9,097.7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828.35万元(含利息收入)。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086.47万元。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184.2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12.8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6.2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3,069.1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竣工,但由于受到雨季影响有效施工期缩短,施工过程涉及的电力线路、管线、坟墓较多,以及电网110KV送出线路建成时间较迟等因素,总体施工和设备投产进度受到影响。2016年4月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6年6月30日。

2、截至2016年6月30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6,381.92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16年6月30日竣工,但由于部分项目用地涉及坟墓较多,迁坟补偿等事宜沟通时间较长,所在地恰逢乡镇政府换届等原因,导致征交地迟缓。2016年9月14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7,523.95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竣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并网发电8台风电机组,其余4台基础浇筑已完成,并具备风电机组安装条件。但由于风电机组设备供货方原因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履行剩余4台风电机组的供货义务,导致工程施工进度滞后,公司无法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2台风电机组的全部并网投产。2017年1月2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

截至目前,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12台风电机组已全部并网发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6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7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黄子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王坊坤先生提名,聘任黄子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子果先生简历如下:

黄子果,男,1990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2017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在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习,2011年9月至2017年6月在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习毕业。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7年8月28日在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会议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