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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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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76 公司简称:交运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公司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基本符合年度目标进度预期。报告期内, 公司完成营业收入41.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5%;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0%。公司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基本符合年度目标进度预期。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围绕“大企业、大园区、大客户”战略合作,有序推进下属相关企业管理改革,推进事业部建设,强化传统优势项目,积极做好新客户的发展,优化资产结构、盘活资源存量,细分目标配送市场,提升营运效率。深入推进供应链多元化服务,加强烟草仓储、市政工程配套物流、汽车零部件物流、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医药物流等重点项目开拓。加快湛江BOO项目运作,深化湛江钢铁物流基地建设,精品钢加工中心业务逐步趋好,合作客户有所增加,风电项目有效运作,实现稳中有升。

道路客运与旅游服务。通过合理定价、公车经营、互动配载等方式,结合承包标的增收、业务调整创利、引进有效班次等措施,减少和消化不利影响,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改造上海客运信息平台。推进兼并收购工作,探索房车营地建设,投资“黑金刚”商务客车投放沪杭快线。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抓好新项目拓展,新增CSS平衡轴、CSS&CVG发动机连杆总成、K257CCB支架、K228CCB支架等项目。坚持推进质量管控,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夯实质量基础管理,推进“产品质胜”战略。白鹤基地、曹路基地投入生产运行,积极推进自动化项目落地,提升劳动生产率。稳步推进装备中心、模具中心、进出口中心建设,发挥孵化效果。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积极发展高端乘用车品牌,机动车事故理赔服务中心上运分中心项目、金沙江路克莱斯勒项目、钣喷中心项目有序推进。加强商务模式创新,与新媒体合作,增强交运汽车品牌效应,举办“购车季”营销活动,增强集客能力。关注相关企业综合调整,持续优化,努力发展多元化服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仁良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7-025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 12沪交运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17年8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关联董事张仁良先生、朱戟敏先生以及张正先生对《关于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17-026号公告)。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仁良先生、朱戟敏先生以及张正先生对该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17-027号公告)。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经核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对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17-029号公告)。

公司定于2017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7-026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12沪交运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

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借款利率为央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本项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是用于公司归还到期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控制财务费用,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项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持有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1.9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控股股东交运集团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公司归还到期公司债券。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借款利率为央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二、关联方介绍

1. 公司名称: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63849G

法定代表人:张仁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993.3万元

住所:上海市恒丰路258号二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水陆交通运输,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产权经纪。

2.公司名称: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4143114

法定代表人:张仁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849.2944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工业园区民冬路239号6幢101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汽车货物运输装卸,公路省(市)际旅客运输,二类货运代理,汽车修理,汽车机械配件制造、销售,工程机械及专用汽车制造、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仓储,钢材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3.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6.82%;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8亿元,营业总收入84.65亿元。以上数据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3.8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5.91%;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7亿元,营业总收入41.97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控股股东交运集团申请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委托借款,用于公司归还到期公司债券。

2、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公司可分期借入、可提前归还。

3、借款利率为央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现为年利率 4.75%下浮10%,即4.275%),期间如遇央行调整基准利率,则委托贷款利率自调整之日次月起作相应调整。

4、该委托贷款无抵押、无担保。

5、由于交运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还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由交运集团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为央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现为年利率 4.75%下浮10%,即4.275%),期间如遇央行调整基准利率,则委托贷款利率自调整之日次月起作相应调整。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可分期借入、可提前归还。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此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是用于公司归还到期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控制财务费用,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控制财务费用,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为委托贷款,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委托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商业银行实施,交易价格低于国家颁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仁良先生、朱戟敏先生以及张正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出具如下独立

意见: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向交运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事先已审议并同意。本项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是用于公司归还到期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控制财务费用,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项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3、本项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7-027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 12沪交运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为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502号)的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119,02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25,301,19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00,489.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8,500,701.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3日到账,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6)第4977号验资报告,并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3,246.12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使用募集资金66,921.96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结存余额为74,589.95万元(包括本期利息收入565.83万元,手续费支出0.02万元)。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经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监事会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7-028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 12沪交运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17年8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③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核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5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监事会对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上半年度,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决策审批程序,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占用、挪用募集资金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5、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26日 下午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海上文化中心 (上海市平型关路1220号3楼131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26日

至2017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30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24日(周二)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收件日戳为准)办理登记,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请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徐以刚 联系电话:021-63172168

证券事务代表:曹群耿 联系电话:021-63178257

董事会办公室:朱晴 联系电话:021-63176742

联系地址:上海恒丰路288号十楼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传 真:021-63173388

邮政编码:20007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