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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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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回顾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呈现弱复苏态势,中国经济正处于再平衡调整之中,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正逐步形成集中度更高的格局。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始终坚持以“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指导,继续深化与合作伙伴关系、加强研发创新工作、丰富储备产品;在环保、安全领域持续保持高标准投入和建设;推进卓越运营管理及供应链整合提升工作;优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结构和分工,内生与外延发展并重,完成收购一家欧洲领先的化学品定制服务商,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取得阶段成果。

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3,73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工业业务收入167,460.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5%,贸易业务收入25,863.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2%;利润总额21,285.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46.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54%。

公司按照“专注、前瞻、联盟”的战略方针,围绕“做全球领先的化学与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发展战略,积极有序推进实施已确定的每一项发展目标。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按照公司战略,有序推进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年产400吨LT822、10吨TMEDA、20吨MACC、15吨AMTB医药中间体项目中一个产品已经投产,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部分产品下半年试生产。

台州联化格雷类中间体项目已经完成研发、小试、验证生产等前期阶段的工作,正式生产前的相关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

(2)加强研发创新工作

继续强化公司“一个平台、三个业务”的技术平台建设。发挥集成优势,继续推进上海技术中心、台州研发中心和各子公司技术部的全面有效运行。同时与上海有机所和上海石化院进行紧密的技术合作,以创新的技术服务、全新的合成路线、持续优化成熟产品的生产工艺路线,将与客户的研发合作涵盖到从实验室开发到生产过程的各个部分。

在农药研发领域,深度参与全球最优秀农药公司新型高效低毒农药的开发,联化科技已作为优选供应商提前进入多个新农药全球登记注册及其关键中间体的供应商登记,这将为今后新业务增长点拓展提供强劲的后力。

在医药研发领域,公司在客户定制项目上持续投入,启动了一系列新项目新产品的研发。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上取得了进一步的进展,在连续化反应、有机催化等技术领域持续领先,并已经成功应用于数个项目、实现了商业化。

在功能化学品研发领域,建立了研发、工程、生产一体化的技术体系,通过工程与化学技术的结合开发,在老项目上完成技改,在提高运行效率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运行成本,取得了明显效益。新产品的开发进展顺利,在路线开发的同时也完成了工程化技术的开发,为之后的建设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加强客户合作关系并进一步开拓市场

在农化市场,随着市场的逐步回暖、五大农化巨头补库存带来的采购量逐步回升,公司现有客户的需求已经开始稳步上升。展望未来,各大公司的并购、产能的转移也将率先给联化科技带来可预见的增长潜力,公司将凭借其在定制服务领域近20年积累的技术工程以及管理的创新能力、供应链、RC 以及项目管理能力,持续地给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服务解决方案,和客户一起实现共赢。

在医药市场,通过与客户开展早期项目的合作,新项目的研发持续稳定地启动,数个有潜力的项目已经进入了中试、验证阶段。江口工厂通过FDA审计之后,公司的质量体系得到了国际医药公司进一步的认可,公司GMP相关的业务增长迅速、前景良好。已经进入商业化的几个项目,由于市场表现良好,需求持续增长,保证了未来几年的业务稳定成长。

在功能化学品市场,公司利用现有氨氧化、光气化和氟化资源优势,在光引发剂材料、聚合物引发剂材料、含氟光电材料和新能源领域与国内外相关下游应用领域的领军企业开始进行合作,目前部分产品已得到客户验证并进入中试阶段。

(4)持续推进卓越运营管理及供应链整合提升工作

进一步提升组织的卓越运营能力,继续完善与强化精益六西格玛实施和集团卓越运营体系,全面开展供应链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风险应对方案,减少风险影响,增强供应的柔性和可靠性。供应链系统流程优化有序进行,积极推进新的ERP系统的评估工作。

(5)坚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

为成功实施国际化战略,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近几年来,已持续从全球范围引进了数位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级管理及各类专业人才,加强国际化专业运营和管理团队的建设;在上半年,公司并购了一家位于英国的欧洲领先的化学品定制服务商,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全球农化医药开发定制市场以及功能化学品市场与国际客户的紧密对接与合作,为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6)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推出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17年初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到账,有效地保证了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公司资本实力、抗风险能力,并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项目建设。

为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管理层、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维持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稳定,在上半年实施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该准则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施行,对2017 年1 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 月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受影响金额如下 :

(1)营业外收入: -2,036,539.74

(2)其他收益: 2,036,539.7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增以下公司:Lianhetech Holdco Limited、Project Quartz Bidco Limited(已更名为Lianhetech Europe Limited)、Project Bond Holdco Limited、Project Bond Bidco limited、Fine Industries limited、Fine Organics Limited、Fine Environment Services Limited、Fine Software Solutions Limited、Fine Facilities Management Limited、Fine Contract Research Limited。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萍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82)。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83)。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变更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

由于市场和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从整体利益和产品布局的角度,将对“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计划生产的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86)。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会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82)。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83)。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8号)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35,33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9,359,930.64元,扣除发行费用22,990,302.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369,628.2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于2017年1月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验字[2017]第11000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6,049.5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4,855.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公司的募集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满足一定存款期和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获得高于活期利率的收益。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7月14日公告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承诺,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17年3月20日,公司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为14,10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表中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4,108.22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7年3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48号《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鉴证报告》。该次置换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无此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实施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8号)核准,联化科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35,33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9,359,930.64元,扣除发行费用22,990,302.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369,628.2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验字[2017]第110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联化科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2017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14,108.2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于2017年3月26日出具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二、“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调整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的情况

“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联化实施。盐城联化将利用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购买相关设备,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实施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具体生产公司成熟产品对氯苯腈、邻氯苯腈、2,6-二氯苯腈、2-氰基-4-硝基苯胺、2-氰基-4-硝基-6-溴苯胺等。

截至2017年6月30日,“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由于市场和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从整体利益和产品布局的角度,将对“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计划生产的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进行调整。即“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方案生产五种产品,本次调整为生产三种产品。调整掉的产品为:2-氰基-4-硝基-6-溴苯胺(计划500吨)和2-氰基-4-硝基苯胺(计划1,000吨)。

本次对“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计划生产的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进行调整,不影响项目建成后继续生产对氯苯腈、邻氯苯腈、2,6-二氯苯腈等产品。

三、“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调整部分具体产品生产的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对“年产9,000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调整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是从公司整体利益和产品布局角度,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原则进行的决策,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未来公司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情况,稳步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

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联化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至2017年9月1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17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9月8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7年9月8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安立、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