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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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玲珑轮胎有关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57号),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称,公司拟在烟台市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阿特拉斯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篮球俱乐部公司),在北京成立全资子公司玲珑蒲公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公英公司)。同日,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称,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实施海外投资设厂考察的议案》,授权董事长王锋先生与公司经营班子对到欧洲、美洲选址投资设厂的相关事宜进一步考察论证,并与相关各方进行商务洽谈,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收益和风险因素及对策等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向董事会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及《临时格式指引第三号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的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拟投资的篮球俱乐部公司、蒲公英公司涉及的业务是否属于新业务、新模式,公司是否已实际开展该项业务,是否已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已取得必需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是否已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是否与公司主营轮胎业务具有协同性。如是请说明相关情况,如否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二、目前,公司对篮球俱乐部开展业务在人员储备、财务资源、技术资源和业务推进等方面是否有具体的方案和安排。如是请披露具体的方案或安排内容,如否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三、目前,拟投资的蒲公英公司是否有具体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计划,是否有具体的研究成果。如有,请说明目前的研究成果在成果转化方面的进展情况,是否已具备进行产业化、商业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并量化分析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具体影响。如否,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四、根据公告,成立篮球俱乐部公司,是为了推动玲珑品牌及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提高公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成立蒲公英公司,是为了紧跟世界轮胎行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进一步缩小与世界轮胎巨头之间的差距,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团队的积极性等。请公司补充披露具体拟如何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目前是否已有相应的具体方案和安排,并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障碍、不确定性和风险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团队的积极性等。请公司补充披露具体拟如何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目前是否已有相应的具体方案和安排,并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障碍、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根据公告,成立蒲公英公司还为了更有的放矢地开展与蒲公英产业联盟兄弟单位的业务合作,提高科研效率,推进成果转化等。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是否有具体的蒲公英产业联盟合作单位,具体拟如何实现上述目标。如有,请说明合作单位的具体情况、合作事项、合作进展情况、目前所处的合作阶段等;如否,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六、公司拟投资的篮球俱乐部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蒲公英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内部披露标准,以及此次信息披露与公司前期对外投资事项披露的标准是否一致,公司发生类似事项是否均按照同一标准予以披露,是否存在选择性披露。

七、根据公告,公司拟正式启动在欧洲、美洲各选一处建设公司海外第二个、第三个生产基地。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在欧洲、美洲选址投资设厂是否有具体的投资计划、选址意向、洽谈对象等。如有,请进一步说明公司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拟建设工厂地址、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和预计产能,说明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可能带来的影响。同时,结合轮胎行业和海外投资情况等,充分分析海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障碍、不确定性和风险。

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8月3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9月1日之前披露上述事项,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 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6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9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及《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玲珑轮胎有关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57号)(以下简称“问询涵”)。

鉴于公司对有关投资事项需进行核实补充披露,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30日继续停牌,待公司回复《问询函》后,公司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