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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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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7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装修装饰业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17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008.43万元,比2016年同期112,958.27万元,增加36,050.16万元,增长31.91%,主要是家装业务增长所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管理费用20,326.09万元,比2016年同期14,144.25万元,增加6,181.84万元,增长43.71%,其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房租物业及办公费等的增加。截至2017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77,251.26万元,较去年同期237,898.31万元,增长16.54%。公司负债总额183,524.05万元,较去年同期149,455.62万元,增长22.80%。资产负债率66.19%,较去年同期62.82%,增长3.37个百分点。公司所有者权益93,727.2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5,046.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62%。

报告期内,A6业务通过全国集采与地方分采相结合的方式,与供应商形成战盟合作,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极大地扩充了产品品类和丰富度,实现了产值、收入、贡献的全面增长,核心竞争能力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总体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速美整家产品从价格段和区域两个维度进行扩张,已经得到市场验证;精装业务年内各项经营指标同比有增长;睿筑业务以“以高端设计为入口、以口碑营销为载体”为策略稳步发展;网家科技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根据装修行业的现状,通过多维度的数据分析用户的性格、特性和行为习惯,从而完成用户画像,并借助数据分析对用户画像,实现让待定的数据有更高的活跃度,达到一种“不见客户,就先知”的效果,全面了解用户的装修需求和购买能力,大幅度地提升了用户的转化率,实现营销的精准化;总体来看,公司整体收入、贡献达成了稳定的双增长。

在家装设计方面,A6主要以“有机整体家装”为导向,以基于系统研发的有机家装风格体系“意十流”为设计基调,注重强调基于生活方式设计的个性化定制家具;速美超级家定位为高性价比家装业务,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DIM+数居美装系统,根据客户的房型对标准化的家装套餐产品进行微调,即可高效率、精准地完成设计工作,实现客户通过极富有竞争力的价格购买到高颜值的家装产品。

在项目施工方面,公司采用高环保材料和先进的施工工艺进行现场施工,确保家居生活环境的优质环保;公司以“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客户满意”为考核指标、并推出 “八级质量保证”体系、“电子报价系统”、“电子点选派工系统”、“远程可视监理系统”、“专业水电报价规范”、“劳务及监理的客户满意度评价”系统,保证了公司家装施工环节的规范性。

在获客渠道方面,A6依靠自有门店、电商、市拓、回头客等多维度体系进行客户承揽,速美建立了“落地服务商”和“直营”模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辉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13 股票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6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陈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陈辉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陈辉先生、杨劲女士、白涛女士组成,其中陈辉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陈磊先生、马庆泉先生、徐建安先生组成,其中陈磊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白涛女士、陈磊先生、杨劲女士组成,其中白涛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马庆泉先生、白涛女士、杨劲女士组成,其中马庆泉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其主任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孔毓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孔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孔毓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杨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杨劲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建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徐建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徐建安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孔毓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刘勇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双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李双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李双侠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九、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及后续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95),现鉴于各方无法控制之因素导致原协议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各方同意终止原协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已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鉴证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议,提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考虑到公司目前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017年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8 月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17年09月14日上午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事项《关于提名孔毓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08月3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白涛女士、马庆泉先生、陈磊先生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辉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9-1991年在北京燕山石化设计院任设计师;1991-1993年在深圳天工装饰公司任职员;1993-1996年在京从事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承包;1997年起任东易公司董事长。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辉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6160000股,通过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80899357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劲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5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获得美国亚利桑那大学(ASU)全球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199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1996年公司创立时,杨劲女士担任董事长;1997年起任总经理。杨劲女士任陕西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企业家理事会常务理事等职。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重庆工程执行董事、天津创艺执行董事。

杨劲女士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6160000股,通过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80899357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建安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1-1993年在安徽省芜湖市排湾中学任教师;1993-1996年在海南省海口市长江装饰公司任设计师;1996-1998年在安徽省芜湖市新空间装饰工作室任设计师;1998年7月起在东易有限历任分部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京津杭区域总经理、全国家装事业部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建安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6279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建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毓先生简历: 1978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0年7月-2004年百盛餐饮集团肯德基西安分公司店面经理;2004年-2008年10月任苏宁电器天水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2010年10月任东易日盛大连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2014年2月任东易日盛西安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A6总经理,2015年12月起,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孔毓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478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孔毓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勇先生简历: 1973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4年3月-1996年5月在河南安阳岩岩石材有限公司任业务员;1996年5月-1999年6月在河南郑州易丰石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6月-2002年6月在北京豪石建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2年6月-2007年9月在东易有限任职,先后担任北京分公司分部经理、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勇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725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双侠女士简历: 1965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9-1991年在西北第二合成药厂任化学教师;1991-1993年在北京海普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任出纳;1993-1997年在北京航空软件开发联合公司任主管会计;1997-1999年3月在中港合资北京航伟快速印刷公司任总会计师;1999年4月起在东易有限任职,先后担任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李双侠女士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5756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双侠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7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李永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李永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已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鉴证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议,提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8 月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三、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李永红先生: 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0年7月-1997年3月在中建一局安装公司任工程师;

1997年4月在东易有限任职,历任总经理助理、分部经理、青岛分公司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家俱公司监事。

李永红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3600000 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永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7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已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鉴证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议,提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587870XB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83),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服务费用

考虑到公司目前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2017年审计费用拟授权总经理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德勤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德勤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也有利于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7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孔毓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17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公司)。

3、登记时间:2017年9月8日和2017年9月11日

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证券部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婷女士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号码:010-586369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3

2、投票简称:东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