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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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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06           公司简称:龙蟠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努力开拓销售市场、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436.9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8.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05.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99%。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与2017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8人为现场参加,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报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第二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订单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报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3.06%;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1.86%;防冻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1.29%。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原材料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1,137.88元/吨,增幅为20.83%;乙二醇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1,229.98元/吨,增幅为27.82%;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409.12元/吨,增幅32.9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5,0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45,214,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580.09万元(含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580.0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80.0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1.16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702.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1.1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5月9日与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2.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580.0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942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7)】。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17-02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2、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5,064,293.85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5,064,293.85元。

3、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关于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