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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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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26 公司简称:中远海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在国际油运市场下行的背景下,本集团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强化「大客户、大合作」战略,并努力分析市场形势、抢抓市场机遇,平抑市场波动,发挥本集团业务结构联动、经营策略灵活等优势,全力以赴降本增效,保证了经营效益的稳健。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完成货运量5,596.8万吨,同比增长12.8%,运输周转量1,930.1亿吨海哩,同比增长17.5%;持续经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9.18亿元,同比下降7.6%,持续经营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为人民币34.23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52亿元。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运输业务-油品运输业务

外贸油运方面,本集团努力提升市场分析能力和经营能力,积极拼抢货源,抓抢市场机遇。在外贸市场运价同比下跌的形势下,本集团1)及时调整期租、入POOL经营和自营的比例,平抑外贸市场运价下跌的影响。上半年,本集团外贸油运业务中期租收入占比26.4%,外贸中小型船队的期租和入POOL营运天比例超过了45%,为抵御市场低迷起到了关键作用。2)发挥内外贸联动的业务结构优势,在上半年内贸市场收益水平高于外贸市场的情况下,将部分外贸运力改为投放到内贸市场,提高了船舶运营收益。3)为国内外大石油公司提供量身定制的运输服务,取得建设性合作成果。通过以上措施,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外贸运输收入人民币31.54亿元,同比下降20.8%,毛利率约为23.4%,同比减少约12.4个百分点。

在内贸油运方面,本集团1)坚持大客户战略,与各大客户均续签了COA合同,并与两家新客户签订了COA合同,继续保持COA 货源90%以上的高占比。2)成功开发了部分地炼新客户,内贸原油业务收入同比提高了12.5%;内贸成品油业务开拓取得突破,收入同比提高了34.9%。3)优化“定船定线”经营模式,努力提高船舶周转效率,缩短航线平均运营周期,与客户实现双赢。4)持续推进“港、航、货”合作模式,总结回顾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港口、船舶运行效率,减少船舶等泊时间。通过以上措施,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内贸运输收入人民币14.56亿元,同比增长13.1%,毛利率约38.4%,同比减少约3.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同比增幅较大。

2017年上半年油运板块经营情况表

运输业务-液化天然气运输业务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本集团继续推进现有LNG 项目稳步落地,新接两条LNG船舶确保APLNG项目顺利运营,同时认真抓好美孚项目、APLNG 项目商务管理,推进YAMAL 项目融资工作,经济效益进一步释放。在巩固现有项目之外,本集团多次走访国内大型能源企业、合作银行、合资伙伴,建立广泛深入联系,大力收集市场信息,努力发掘新的LNG 运输项目。

本集团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去年年底和今年上半年共接入3条LNG船舶投入营运,上半年实现运输收入约人民币2.37亿元,毛利约人民币1.57亿元,净利润约人民币4,487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875%。

本集团一家合营公司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CLNG」)目前共有6 艘LNG 船舶在营运,上半年实现收入约人民币5.45亿元,净利润约人民币1.26 亿元,本集团对其确认投资收益约为人民币6,298万元。

本集团两家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国东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东方LNG」)和中国北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北方LNG」)分别对各自的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约为人民币1,067万元和人民币1,214 万元。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本集团LNG板块共贡献净利润1.31亿元,较上年同期提高了73%。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和其合营公司有在建LNG 船舶合计21 艘,363万立方米,全部将于二零二零年底前交付使用。

成本及费用分析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在积极拼抢货源抢抓市场机遇的同时,本集团积极践行“成本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进一步强调「成本致胜」的战略定位,从营运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入手,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在主要成本要素价格上涨的环境下,努力压降成本,总体上控制了成本的上扬幅度。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共发生主营业务成本为人民币约34.23亿元,同比上涨1.2%,构成如下表:

燃油费支出是公司运输成本最大项目,一直作为成本管理的重中之重。本集团利用运力规模、结构、船型、航线等优势,推进集中统一管理,着力发挥规模采购协同效应,上半年本集团把握市场机会,多批次进行远期固定价批量采购约34.78万吨。同时,严格执行经济航速、合理加温,有效控制燃油消耗,提高燃油使用效率。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燃油成本为人民币约9.46亿元,同比上升50.0%,占主营业务成本的27.7%,增幅低于同期国际燃油价格增幅。本集团通过采取经济航速以及各项节能措施,在周转量同比增加17.5%的情况下,平均燃油单耗为2.21公斤╱千吨海哩,同比下降3.8%。

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经营分析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本集团继续以「大客户、大合作、大服务」为载体,通过业务讨论会等形式加强与合营及联营公司其他股东的联系,密切交流各方的管理思路和要求,强化对合营及联营航运公司的管理,提高合营联营公司的经营水平。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本集团确认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相当约人民币2.09亿元。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本集团5家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共完成周转量相当约177.2亿吨海哩;实现营业收入相当约人民币13.49亿元,归母净利润相当约人民币3.68亿元。

合营公司详细经营情况请见本节第六部分《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前景展望

当前,世界经济出现向好势头,有关国际组织预计,二〇一七年世界经济有望增长3.5%。这是近年来最好的经济形势。同时,世界经济中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仍然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

未来的外贸油品运输市场,挑战与机遇并存。短期内外贸油运市场将持续运力过剩,加之三季度为传统淡季,市场运价将继续受到压力。从中长期看,全球油轮运力需求将持续增长,尤其受美国原油出口大幅增加、中国等亚洲国家进口需求强劲增长的影响,长距离运输需求将持续增加。同时,随着环保要求日益严格以及老旧船舶运营成本带来的压力,未来几年很多老龄油轮可能被拆解,届时市场供求关系将相应发生变化。

未来的沿海油品运输市场,随着国内管道建设和大码头建设进度加快,地炼油品运输物流结构发生改变,进口原油国内水运中转需求或将进入下降通道,但受益于国内进口原油两权放开政策,原油水上运输需求还会稳中有升。总体而言,未来沿海油运市场将保持稳定。

LNG作为清洁能源,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一家国际能源公司2017液化天然气前景报告,2020年全球LNG贸易规模将比2014年增长50%;根据另一家国际能源公司预测,2030年全球LNG需求量将为2012年的两倍;一家研究机构预测,全球LNG产能将在五年内增加60%。可见,未来全球将有大量新的LNG项目建设和投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上半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等会计准则。本公司于2017年08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议关于执行〈政府补助〉、〈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两项会计准则的议案》,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本准则自2017年0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01月0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01月0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调整增加本期其他收益39,040,000.00元,调整减少本期营业外收入39,040,000.00元。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家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7-04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上半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调整和变更;

2、此次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不会对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了2017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上述两项会计准则,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出相关信息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相关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中按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计入“其他收益”项目。

于2017年上半年,“其他收益”科目金额增加39,040,00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减少39,040,000.0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2017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批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材料,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计师意见

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

“中远海能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7-03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17年8月15日和2017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的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上半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两项会计准则,并作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7-03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七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17年8月15日和2017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上海市东大名路670号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执行董事、董事长孙家康先生和非执行董事张炜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分别委托执行董事刘汉波先生和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汉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A股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本公司H股二〇一七中期业绩公告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上半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两项会计准则,并作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7-040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