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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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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01           公司简称:永创智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半年度不分红、不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度,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不断推进,进一步确定“智能制造”在国民经济改革中的重要地位。但对于整个实体经济而言,2017年度上半年就工业制造的企业而言,仍然较为困难。公司所处的包装设备行业经营压力显现,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克服经济环境的影响,保证了公司的业务稳定。

1、技术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将自主研发、生产的工业机器人以及自主研发的图像识别、视觉检测模块应用于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为下游客户提供柔性化的智能包装生产线,以实现对产品的智能包装得同时,进行在线质量检测,保证产品品质。

报告期,公司自主研发的融合了质量管理系统、物流追溯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采购系统、库存系统、生产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MES系统等模块的智能系统,已进入现场测试阶段。

2、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乳品、医药等行业,其中乳品行业的销售增长显著,较2016年同期增长58.89%;将下游中大型企业客户作为重点,推动附加值较高的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的销售;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以带动公司整体业务增长,较2016年同期增长74.14%。

3、内部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部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对技术部门根据研究开发方向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优化;对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根据员工的胜任能力,重新调整至合适岗位;加强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培训。

4、客户服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注重产品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向提供产品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转变,把前期设计、产品研发、现场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处于价值链曲线高端的服务,逐渐整合到公司核心产品中去,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增强客户粘性,以保持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5、产业整合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拓展公司的产品线,以覆盖液态食品包装的一次包装和二次包装,具备了从方案设计到产品制造,完全独立的提供液态食品智能包装方案的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50,975.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50,975.0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婕

日期: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2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罗邦毅主持,参加会议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其中董事吕婕女士、刘东红女士、傅建中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5)。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3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建萍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50,975.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50,975.0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5

杭州永创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4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811.03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713.97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储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1.38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612.3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50.6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20.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兴业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与浙江永创机械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年产3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2月才全部建设完成,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按已投入设备新增产能计算,无法与预计效益进行对比。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6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罗邦毅先生通知,罗邦毅先生于2017年8月28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具体情况

罗邦毅先生于2017年8月2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8,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股票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6月26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邦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4,680,000股,其中44,4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28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本次质押后,罗邦毅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3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75%。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的其他说明

1、股票质押的目的:罗邦毅先生本次股票质押目的为投资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罗邦毅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此次股权质押事项不会影响罗邦毅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