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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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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83   公司简称:福能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受福建省社会用电增速放缓、煤价高企、天然气价格上涨、天然气发电电量替代政策推迟实施、工业纺织品产能过剩未明显改善等行业和政策因素影响,实现营业收入24.62亿元,同比下降8.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5亿元,同比下降29.78%。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公告编号:2017-03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8月18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福能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17-031)。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17-032)。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公告编号:2017-033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8月18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群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新政府补助准则,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7年8月28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 ,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的政府补助。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3126号《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93,478,2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999,909.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85,299,909.20元,已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18,663,478.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81,336,430.95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045,094.4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77,163,254.45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37,536,081.71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937,536,081.71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0.00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

2016年1月27 、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福州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045,094.4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1月29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85,552,459.87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319 号鉴证报告”。

2016年2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5,552,459.87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227,000万元,已经全部到期收回;本期取得理财产品收益6,192,178.11元,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21,615,657.78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

单位: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