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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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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88            公司简称:宁波高发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要从事汽车变速操纵控制系统和加速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变速操纵器及软轴、电子油门踏板、汽车拉索、电磁风扇离合器、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及组合仪表五大类,为国内三十多家主机厂的一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001.51万元,同比增加46.25%;营业利润12,527.29万元,同比增加56.94%;净利润为12,025.36万元,同比增加60.66%;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05.87万元,同比增加57.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60.49万元,同比增加627.67%。

报告期内,公司乘用车市场销售收入继续增加,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46,654.70万元,同比增长38.84%,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0.53%,因为雪利曼电子合并的影响,乘用车市场销售收入占比同比下降3.4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商用车市场因为卡车市场的高速增长以及合并雪利曼电子的共同影响,销售收入增加较快,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1,268.37万元,同比增长76.85%(其中卡车增长73.03%),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9.45%,同比上升3.5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操纵器及软轴、电子油门踏板和汽车拉索产品均保持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35.01%、31.22%和31.67%。

从公司经营和发展层面来看,自主品牌汽车的崛起,自动挡车型比例的不断上升,上汽乘用车、吉利CMA平台、一汽大众等中高端客户的引入和拓展以及汽车电子产品的逐步导入和推广,将不断夯实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基础。公司将继续坚持深耕主业,以保持较快的内生性增长的同时积极寻求外延性发展机会,以期进一步开拓新渠道,延展产品线和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积蓄后劲,谋求更快、更好的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钱高法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88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编号:2017-03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9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蒲一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编号:2017-04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编号:2017-04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发行价格10.28元/股。

截至2015年1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51,576,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3,576,0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账号为3901150638000000165的人民币账户211,524,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为12010122000485413的人民币账户70,632,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账号为94170154500002648的人民币账户41,42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4,615,422.64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960,577.3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901150638000000165)专项用于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因该项目已结项,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6.0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1月26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547,801.54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5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77,547,801.54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5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19号《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截至2016年3月29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5,926.69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398,230.89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62,398,230.89元,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本报告期内,其他募投项目尚处在持续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注1:项目已结项。

注2:项目土建厂房已经完工,生产线已全部投产,2016年度实现营收10,753.28万元,净利润1,581.66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项目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897.48万元,净利润907.59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18年至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