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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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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红0.17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发电行业产业结构继续深度调整,“电改”深度推进,煤电企业市场竞争压力持续增加,并且面临市场交易电量占比增加导致综合电价降低,以及煤价居高不下等多重经营压力。

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公司在报告期内全力降本增效,积极推进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017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50.48亿元,同比增长2.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331.93万元,同比下降93.46%。

1、度电必争,全力抢发争供

报告期内,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电量交易比例扩大,电量营销压力继续增加。公司积极建设完善营销机构,动态调整经营模式,依据市场特点抢发争供。报告期内实现发电量 213.93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84%;完成售电量197.4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3%,平均发电利用小时完成2,118小时,同比增加61小时。供热量891.24万吉焦,同比增加19.84%。

2、精细开展燃料管控,全力应对高位煤价

报告期内,煤价持续处于高位,公司各企业加大力度进行成本控制,精细开展燃料管理,合理压减燃料成本。在确保满足机组安全、稳定、环保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拓展煤源,不断提高机组煤种适应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燃料成本。

3、紧扣政策方向,延展公司产业链

面对我国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电改步伐加速,产业政策不断出台的大形势,公司积极思考发展模式,全面探索延展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范围新增售电业务,并建立营销机构,在必要区域成立营销售电公司全力推进售电业务。公司于报告期内筹备成立乌兰察布售电公司、苏里格售电公司等电量营销机构。

4、把握资本运作机遇,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重大资产重组机遇,于2017年4月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融资发行及股份登记工作,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4.18元/股全额认购717,703,349股,公司共计募集配套资金30亿元,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6,746,734,457股。

通过本次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公司财务结构更趋稳健,资金实力显著增强,公司规模化优势进一步显现,为京能电力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5、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环保效益

公司始终坚持目标管理、动态对标,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重视发电设备经济运行。报告期内,为满足国家下达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并落实相关文件政策奖励,公司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成功争取超低排放电量、电价优惠政策;同时,公司通过设备升级改造、严格执行节能管理制度等各种措施,有效降低厂用电率、综合供电煤耗等能耗指标。其中公司控股企业岱海发电于报告期内启动节能综合升级改造工作,全力打造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的示范工程。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以电量营销、降煤价、压低经营成本为抓手,充分发挥存量资产优势,降本增效;并积极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机遇,探索产业链延展,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着力提升资产质量,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7-5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1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

2017年8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3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717,703,349.00股,发行价格4.18元/每股,共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999,999,998.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6,906,941.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3,093,057.47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844,693,000元,其中包括公司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900,000,000.00元、1,944,693,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1,712,700.5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董事会认为: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7-5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由本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411,710,15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71,208,22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1、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1号文件,本公司最终以3.89元/股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1,411,710,154.00股,并支付900,000,000.00元现金,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2、2017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份717,703,349.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18元/每股,共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999,999,998.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6,906,941.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3,093,057.47元,资金已全部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的11050161930000000243号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的110902501010702号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城支行的91110154500000378号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01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2017年4月11日本公司支付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需要现金支付的对价900,000,000.00元。

2、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1,712,700.5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设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5月4日分别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前述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中各条款。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应持有董事会的批准文件,同时按照公司财务支出审批、审核权限办理请款和结算手续。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监管的证券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6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7- 5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1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2017年8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17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