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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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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97,238,55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中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稳中向好态势趋于明显。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38.15万亿元,同比增长6.9%。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6.9%,二季度同比增长6.9%。

报告期内,受治超新政实施、PPP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加速等多方利好因素影响,重卡市场复苏态势明显,销量呈现大幅增长,累计实现销售58.37万辆,同比增长71.5%。受此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共销售重卡用发动机17.85万台,同比增长100.8%,市场占有率达30.6%,较去年同期提升4.5个百分点,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上半年共销售重型卡车7.34万辆,同比增长94.7%,市场占有率达12.6%,位居国内重卡企业第四位,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共销售变速箱42.73万台,同比增长73.8%,其中,重卡用变速箱市场占有率达70.1%,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017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8.06万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同比回落0.4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23.73万亿元,同比下降1.2%;房地产开发投资5.06万亿元,同比增长8.5%,增速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工程机械市场持续回暖,整个工程机械行业(包括电动叉车)实现销售39.6万台,同比增长45.6%。其中,5吨装载机市场销售3.04万台,同比增长29.9%。本公司销售配套5吨装载机发动机2.65万台,同比增长70.6%,在5吨装载机市场的占有率达87.3%,继续保持在这一领域的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国内客车市场持续下滑,累计实现销售22.04万辆,同比下滑14.0%。其中,大型客车市场累计销售2.79万辆,同比下滑17.4%;中型客车市场下滑严重,累计销售2.60万辆,同比下滑36.4%;市场占比较大的轻型客车市场累计销售16.6万辆,同比下滑8.3%。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累计销售大中客车用发动机1.43万台,同比增长50.8%,市占率为26.5%,同比提升13.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加快推进产品和业务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继续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共销售12L、13L发动机10.08万台,同比增长120.9%,重型发动机产品在重卡市场、5吨装载机市场、11米以上客车市场的优势地位仍然稳固。同时,战略产品和战略市场销量增长明显,扬柴4L以下发动机销售4.9万台,同比增长13.7%;WP9H/WP10H发动机销售8415台,迅速导入市场;WP13发动机销售2.04万台,同比增长2.8倍;农业装备用发动机销售1.60万台,同比增长95.4%;叉车用发动机销售2157台,同比增长91.1%。同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通过深耕重卡细分市场,落地价值营销模式,全面突破牵引车、自卸车、渣土车、冷链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细分市场,增长强劲。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款9速液力自动变速器,性能优越、质量可靠,打破了国外技术壁垒,抢占了市场制高点,客车用变速器月产销屡创新高,成为推动企业不断发展的强劲动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外拓市场,内抓管理,通过落实费用控制、亏损治理、管理提升三大强基健体工程,主要指标实现大幅增长,经营业绩全面向好。一是坚持市场导向,集中优势攻坚克难,通过开展“大干100天,产销18万”“决战上半年,冲刺30万”等营销攻坚活动,强化市场开拓,抢抓市场机遇,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均实现大幅增长。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持续加大研发积累,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开发出一系列高性能产品,凭借技术优势,WP9H/WP10H产品获得客户高度认可,M26.3产品批量进入北美市场,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不断增强。三是坚持战略并购与当地制造相结合,战略投资美国PSI公司,拥有了清洁能源领域领先技术,正式进入北美动力系统市场;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推进海外当地化制造项目,企业国际化战略步伐进一步提速。四是坚持降本增效,通过强化目标成本管理、推广网络竞价平台、加强费用过程管控、严格预算考核等措施,在收入超额完成预算的同时,实现费用支出未超预算,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723.13亿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69.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6.50亿元,较2016年同期提高147.40%。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3元,较2016年同期提高147.4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本集团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用于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财会[2017]15号的要求,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要求,本集团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中列示为“其他收益”。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3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5:3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由董事张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4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4名,其中5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谭旭光、徐新玉均书面委托董事张泉,董事江奎、孙少军均书面委托董事王曰普,董事袁宏明、独立董事张忠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贡勇,董事严鉴铂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洪武,董事Gordon Riske、独立董事宁向东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卢毅代为投票和行使表决权。经审查,董事谭旭光、江奎、徐新玉、孙少军、袁宏明、严鉴铂、Gordon Riske、张忠、宁向东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及批准公司实施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实施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997,238,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及批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2人,其中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七、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王曰普、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3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6:30在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文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出席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及批准公司实施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7,997,238,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3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潍柴动力”)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所投票时间:2017年8月3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时间:2017年8月29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张泉先生

6、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63,975,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54,587,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9%。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0,325,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74,262,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87,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87,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潍柴动力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券及相关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销售本体机、气体机配件、提供动能与劳务、技术开发服务及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关联自然人股东张泉、吴洪伟、鲁文武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采购气体机、气体机配件、接受劳务及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关联自然人股东张泉、吴洪伟、鲁文武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及批准关于潍柴动力(潍坊)集约配送有限公司及/或关联公司为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关联自然人股东张泉、吴洪伟、鲁文武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向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出租厂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关联自然人股东张泉、吴洪伟、鲁文武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联系人士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吴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吴洪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吴洪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9.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魏晓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公告编号:2017-03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控股: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对2017-2019年预计的原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具体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该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及提供加工服务的议案提交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2.该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3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准则规定,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四届六次董事会及四届六次监事会上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涉及上述准则规范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公告编号:2017-03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

进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潍柴动力”)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券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券及相关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潍柴国际(香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香港能源”或“发行人”)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6.5亿欧元或等值美元的债券,并视情况而定,为降低外汇风险进行货币掉期衍生品交易,公司为上述发债、货币掉期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无条件、非从属、不可撤销的信用保证,具体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告。

为规避美元与欧元之间的汇率波动及美元与欧元各自的利率波动对于债券及还贷所造成的风险,2017年8月30日,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潍柴香港能源开展货币掉期衍生品交易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衍生品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规避美元与欧元之间的汇率波动及美元与欧元各自的利率波动对于债券及还贷所造成的风险,潍柴香港能源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货币掉期业务。货币掉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近端交换日,双方按约定汇率交换两种不同外币的本金金额,在远端交换日双方再以相同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汇率进行一次本金金额的反向交换,期间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换入货币利息的交易。

二、 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条款

1.交易品种:货币掉期

2.本金金额:潍柴香港能源于所有货币掉期交易下的累计本金金额总共不超过6.5亿欧元或等值美元

3.合约期限:交易到期日匹配相应永续债赎回日(预计5年)

4.交易对手:一家或多家银行类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衍生品交易以债券为背景,其中,发行人的本金金额和期限与相应永续债本金金额和赎回周期相匹配,利息交换的频率和金额也与永续债的付息频率和金额相匹配

6.交易合同生效条件:交易由各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

7.清算交收原则:到期采用现金全额交割的方式

8.履约担保:潍柴动力提供无条件、非从属、不可撤销的信用保证

9.违约责任:按照交易各方签订的ISDA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10. 争议处理方式:按照交易各方签订的ISDA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为规避美元与欧元之间的汇率波动及美元与欧元各自的利率波动对于债券及还贷所造成的风险,通过货币掉期管理汇率风险。

四、 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及要求、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潍柴香港能源操作时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

2.潍柴香港能源成立了专门的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衍生品投资事务。投资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投资工作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 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流动性风险:潍柴香港能源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对其发行的永续债与潍柴动力持有资产币种不匹配造成的外汇敞口进行锁定。由于该等衍生品交易总体与潍柴动力持有资产的外汇敞口相匹配,并由潍柴动力提供担保,因此能够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对潍柴香港能源流动性影响较小。

2.履约风险:潍柴香港能源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风险。

3.操作风险:潍柴香港能源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六、 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

1.潍柴香港能源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外汇风险敞口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套利行为;衍生品交易是对潍柴香港能源部分风险敞口进行保值,累计本金总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额度上限;潍柴香港能源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交易。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七、 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

潍柴香港能源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美元和欧元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结算价格能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等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八、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潍柴香港能源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业务操作流程。

3.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潍柴香港能源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规避美元与欧元之间的汇率波动及美元与欧元各自的利率波动对于债券及还贷所造成的风险为目的,通过有效的衍生工具锁定汇兑成本,以降低外汇业务的汇率风险。公司已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综上,我们认为潍柴香港能源开展的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其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3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集团: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重工财务公司: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士特: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股份: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与规模,更好地为集团内成员单位提供融资支持与金融服务,重工财务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元。2017年8月30日,本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潍柴重机、山推股份及法士特签订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法士特与山东重工集团拟对重工财务公司进行现金增资,潍柴重机与山推股份放弃本次增资权利。根据重工财务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法士特与山东重工集团分别以人民币4.86亿元、1.62亿元和3.24亿元认购重工财务公司对应的人民币3亿元、1亿元和2亿元注册资本,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均计入资本公积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山东重工集团、重工财务公司、潍柴重机和山推股份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王曰普、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先生对本次交易及有关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 所: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和企业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内燃机及其配套产品、工程机械及其他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16.83%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重工集团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为人民币4,600,969.7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689,843.3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3,817.75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山东重工集团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为人民币4,726,655.8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12,402.1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6,118.13万元。

(二)企业名称: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7,610.05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徐宏

经营范围:内燃机(非车用)、船舶推进系统(含齿轮箱、螺旋桨等)、内燃机发电机组(含发电机、控制屏等)、内燃机成套机组(含齿轮、介质泵等)及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咨询;陆用电站(内燃机)成套设计、设备制造与采购、运营维护;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专用车、冷藏车的销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零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设备修理;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危险品);包装物及物流器具的租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国家有规定的,须凭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潍柴重机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130,486.51万元,营业收入为174,421.82万元,净利润为1,967.96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潍柴重机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130,892.29万元,营业收入为39,200.98万元,净利润为376.32万元。

(三)企业名称: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078.7611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张秀文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推股份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310,474.68万元,营业收入为327,019.06万元,净利润为-8,153.41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山推股份主要财务数据为:净资产324,812.94万元,营业收入为161,673.42万元,净利润为1,683.8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7828707N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信息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重工财务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共计人民币97,231.092万元,其中现金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计入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37,231.092万元计入重工财务公司资本公积。山东重工集团认缴增资总金额人民币32,410.364万元,其中人民币20,000万元计入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12,410.364万元计入重工财务公司资本公积;潍柴动力认缴增资总金额人民币48,615.546万元,其中人民币30,000万元计入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18,615.546万元计入重工财务公司资本公积;法士特认缴增资总金额人民币16,205.182万元,其中人民币10,000万元计入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6,205.182万元计入重工财务公司资本公积。潍柴重机和山推股份放弃对重工财务公司的增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0,000万元。

2.本次增资事宜,需经各投资方分别提交各自有权机构审议决策,且须获得重工财务公司股东会批准。

3.增资款全部到位后,各投资方应督促重工财务公司及时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重工财务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促进重工财务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使其更好的为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资料详实充分,有助于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同意将本次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重工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2. 本次交易聘请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经核查,该评估机构选聘程序规范,拥有专业胜任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交易标的重工财务公司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公司日常业务的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本次交易条款及增资价格公平、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重工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及进行本次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3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了四届六次董事会与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上半年期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17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5,307.40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0,984.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7,109.82万元,长期资产减值准备47,213.28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5,307.40万元,减少公司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38,216.4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