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01            公司简称:*ST海润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受电价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上半年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新增光伏发电装机244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729万千瓦,同比减少16%;分布式光伏711万千瓦,同比增长2.9倍。到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2亿千瓦,其中,光伏电站843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743万千瓦(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稳中有升,其中分布式业务出现爆发式增长,整个光伏行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在今年“630抢装潮”结束之后,受领跑者计划、光伏扶贫、分布式及海外市场的影响,市场需求得到了一定的支撑。

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量5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全国弃光电量37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肃,其中:新疆弃光电量17亿千瓦时,弃光率26%,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甘肃弃光电量9.7亿千瓦时,弃光率22%,同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内弃光问题虽然得到一定好转,但是仍然对公司在西北地区所持有的光伏电站项目的收益情况产生着较大影响。

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顶住公司业绩出现暂时亏损的压力,卧薪尝胆,审时度势,积极调整心态和公司的经营策略,努力通过调整结构、优化负债、清理应收、降低成本、技术改造等各个方面来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积极争取用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管理层分析认为,国内政策对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可以看到的是全球装机容量的逐年攀升,也带动了新兴的光伏产品市场需求的相应增长,据此,公司讨论认为目前在行的三个方向战略与当前的光伏行业发展状况较为适合,公司将把握好行业发展的机遇,并在未来继续推进:

1、将在未来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加大产品制造端的投入,一方面适当扩大制造规模,另一方面对现有的生产基地和资源进行整合,并对现有的生产设备持续升级,继续推动公司在研高端产品量产化;

2、根据国内政策,加大投入国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结合国内光伏扶贫政策,并利用A股上市公司平台的融资优势,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分布式产品,形成对客户从前端开发到后端运营维护的一体化服务方案;

3、在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引领下,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尤其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积极布局新兴市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7-12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徐小平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郑垚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见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报告》

本议案详见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君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临时)次会议,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君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总规模拟为50亿元人民币,其中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代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银海29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拟作为优先级投资人(有限合伙人A)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70%,即人民币35亿元;公司拟作为劣后级投资人(有限合伙人B)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0%,即人民币5亿元;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作为劣后级投资人(有限合伙人C)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9.98%,即人民币9.99亿元。北京汇垠天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GP),其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0.02%。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经支付上述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0%,即人民币5亿元,截至公告日尚未形成及确认对该基金产品投资的收益。

公司现拟将其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君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0%的合伙权益以人民币50,000万元转让给营口当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当代”)。同时考虑到公司资金的利息成本,营口当代拟一次性据实补偿公司该利息成本,该款营口当代拟与前述合伙权益转让款一并支付。并且营口当代同意承接并承担合伙权益转让前,公司在合伙企业中所享有的权益及应负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于晶女士系营口当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同时于晶女士系华君电力(中国)有限公司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尚需经过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签署相关《转让协议书》后,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吴继伟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营口正源实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营口正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00万元(实缴金额为0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海润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拟将就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华君置业(辽宁)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华君置业(辽宁)有限公司系公司原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在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后,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吴继伟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股东YANG HUAIJIN(杨怀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股东YANG HUAIJIN(杨怀进)先生借款(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借款利率按双方协商确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期、分批向贷款人借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太原市光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太原市光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光辉”)成立于2015年01月16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太原光辉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136.6元人民币,净资产-40,020.6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88.36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太原光辉。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太原光辉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内蒙古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蒙古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海润”)成立于2015年03月03日,由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能源产业投资,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及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内蒙古海润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0,072.43元人民币,净资产110,231.93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74.91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内蒙古海润。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内蒙古海润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内蒙古巨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蒙古巨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巨海”)成立于2016年01月06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力投资、能源产业投资、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及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内蒙古巨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26,939.07元人民币,净资产126,939.07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23.54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内蒙古巨海。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内蒙古巨海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内蒙古新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蒙古新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新润”)成立于2016年01月07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巨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内蒙古新润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3,105.22元人民币,净资产122,830.22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14.14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内蒙古新润。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内蒙古新润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奈曼旗明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奈曼旗明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曼旗明宇”)成立于2015年04月16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奈曼旗明宇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4,450.78元人民币,净资产 99,951.18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1.09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奈曼旗明宇。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奈曼旗明宇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鄂托克旗鼎日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鄂托克旗鼎日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托克旗鼎日”)成立于2015年05月13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鄂托克旗鼎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1,000元人民币,净资产21,000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鄂托克旗鼎日。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鄂托克旗鼎日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7-13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建议,选举邓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一 监事会主席简历

1、邓阳女士

邓阳,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建伟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江阴福斯特纺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及工会主席职务;曾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璜塘基地人力资源经理、总部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副总监职务。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7-13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光伏电站业务2017年半年度部分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注:上网电价包括出售给电网的电价、政府补贴、能源卡收入等几部分组成,每个单体电站项目的价格均不相同。

公司提醒投资者,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