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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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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57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经深交所审核同意,2017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聘任黄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注:作为零售企业,经营周期性较强,现金流阶段性波动较大。为有效加强现金管理,公司开展了投资理财业务,会计核算上,根据理财产品不同类型将其分别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该部分运营资金产生的收益根据核算规则计入了非经营性损益科目中。但公司认为该部分收益产生乃是公司为提高运营资金的收益,合理进行现金管理而产生的。若不考虑扣除运营资金收益,则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981千元,同比增长119.8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板首50家公司关于坚定发展信心、维护市场稳定的倡议书”,以实际行动表明其对于资本市场、中小板以及企业长期发展的强烈信心,并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函》。张近东先生承诺其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全部公司2,261,541,981股股份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注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本次发行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注3:公司于2017年3月2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金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根据相关规定,金明先生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

注4:张近东先生为向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分别于2015年9月以1亿股向安信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于2016年4月以2亿股向中信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总计质押股份3亿股。

注5:苏宁电器集团基于融资用途将其持有的7.2亿股股份进行了质押,详见公司2016-003、2016-008号公告。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注1: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注2: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注3: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上半年消费市场稳中向好,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数据,2017年上半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累计同比增长3.1%,增速相比上年同期提升了6.3个百分点。

随着公司互联网零售转型的深入,零售、物流、金融三大业务单元核心能力进一步凸显。公司持续践行规模发展的盈利模式,在收入较快增长,盈利凸显的良性发展轨道上稳步前行。

报告期内公司线下渠道升级效果显著,可比店面收入增长4.54%,规模效应带来经营效益进一步改善;互联网平台持续巩固家电、3C品类优势,拓展新品类,线上自营商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1.39%,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物流注重服务质量提升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社会化收入(不含天天快递)同比增长152.67%;金融业务聚焦消费金融、支付、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加快发展,交易规模同比增长172%,带来收入和经营效益稳步实现。

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46亿元,同比增长21.87%,其中中国大陆地区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12%。整体来看,2017年上半年公司商品销售规模(含税,区域上涵盖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及日本市场,包括线上线下自营及开放平台,以及提供的售后服务)为1,046.24亿元,同比增长22.26%,其中中国大陆地区实现商品销售规模同比增长26.58%,尤其第二季度中国大陆地区实现商品销售规模同比增长30.66%。上半年公司实现线上平台实体商品交易规模为500.39亿元(含税),其中线上自营商品销售收入413.65亿元(含税),同比增长61.39%;开放平台商品交易规模为86.74亿元(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差异化商品运作以及对商品销售价格的管控,提升日常销售毛利水平,而在重大促销节点,实施积极的价格政策抢占市场。整体来看,报告期内线上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公司商品整体的毛利率水平略有下降;与此同时,物流、金融方面的增值服务收入增加,有利于公司综合毛利的改善。综合来看,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同比基本保持稳定。

费用方面,可比店面收入增加以及线上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带来租金、人员等固定费用规模效应显现;合理仓储部署,物流运营效率提升;加强绩效考核,注重投入产出,人效提高,报告期内运营费用率同比下降1.56%。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增长带来支付手续费增加,财务费用率略有提升。由此带来报告期内公司三项费用率水平同比下降1.52%。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9亿元、2.91亿元,同比增长242.96%、340.53%,盈利能力进一步凸显。

单位:千元

(1)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转型成效显现,线上线下有效协同。线下渠道互联网升级效果显著,经营质量改善同店销售提升,下沉三四级市场,苏宁易购直营店有效引流线上;互联网经营一方面持续巩固家电、3C品类优势,拓展新品类,线上自营销售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另一方面积累的消费行为数据能够有效指导线下开展精准营销,提高销售转换,推动线下销售提升。物流、金融业务稳步发展,完善客户体验的同时带来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效益的稳步实现。2017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37.46亿元,同比增长21.87%,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80%。

(2)毛利率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差异化商品运作以及对商品销售价格的管控,提升日常销售毛利水平,而在重大促销节点,实施积极的价格政策抢占市场。整体来看,报告期内线上销售占比由同期31.88%提升至42.22%,公司毛利率水平略有下降;与此同时,物流、金融方面的增值服务收入增加,有利于公司综合毛利的改善。

(3)三项费用率变化情况

费用方面,可比店面收入增加以及线上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因此租金、人员等固定费用规模效应显现;合理仓储部署,物流运营效率提升;加强绩效考核,注重投入产出,人效提高,报告期内运营费用率同比下降1.56%。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增长带来支付手续费增加,财务费用率略有提升。由此带来报告期内公司三项费用率水平同比下降1.52%。

为提高资金收益,公司积极开展现金管理,相关资金收益由于会计核算要求,不在财务收入中列示而计入投资收益中,若将该部分收益考虑为财务收入,则公司财务费用率仅为-0.27%,同比下降0.39%,公司三项费用率为13.54%,同比下降1.95%。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46亿元,同比增长21.87%,实现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9亿元、2.91亿元,同比增长242.96%、340.5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处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科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调增其他收益,调减营业外收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由于公司未开展相关业务,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就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7-061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子公司18家,包括西安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上海奉新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物流有限公司等,纳入合并范围;注销子公司14家,包括兰州苏宁电器服务有限公司、南通苏宁电器售后服务公司等,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近东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公告编号:2017-055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8月30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参加董事5名,董事张彧女士、杨光先生,独立董事沈厚才先生、柳世平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7-057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细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就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58号《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在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用于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即任一时点公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以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59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光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宁电商”)业务发展,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单笔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最后一笔财务资助到期日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借款事宜及负责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

董事杨光先生作为猫宁电商的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保荐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7-060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61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补充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17-005号公告)

随着公司对外贸易和投资业务的拓展,公司所持外汇余额和资产投资规模日益增加,套期保值业务成为公司日常业务的一部分。

公司将使用以避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工具,规避由于外汇波动和资产价格变动对公司造成潜在的财务、经营风险。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适用范围、合约期限、主要形式、以及执行操作,并调整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对该业务开展补充如下:

1、扩大套期保值业务的适用范围,包括用于防范利率、汇率、大宗商品、股票市场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

2、合约期限:

开展针对汇率、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期限基本在一年以内;针对大宗商品、股票等资产价格的套期保值合约期限与资产预计持有期限匹配,基本不超过三年。

3、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需求与避险标的规模或者风险敞口严格匹配。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或等值外币,或者累计风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累计风险敞口的计算为标的资产或债务由于其市场价值变化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敞口与套期保值合约本身按市值计价的风险敞口的加总,旨在真实反映公司执行套期保值合约后的实际总风险头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有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补充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62号《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56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8月30日11: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公告编号:2017-058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085,309.4千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5月2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5月21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573号验资报告(以下简称“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070,599.0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21.3千元),2017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39,768.7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0.6千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710,367.7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31.9千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15,854,795.7千元,其中募集资金15,374,941.7千元、利息收入479,854.0千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自2016年5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汉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玄武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十三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补充易付宝公司资本金项目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实施增资后,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项管理。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小贷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保理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路支行;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付宝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账户销户。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物流平台建设项目、苏宁易购云店发展项目及IT项目。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专户中,其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以及开展募集资金理财业务,不存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有13个募集资金专户、9个定期存款账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此外,为加强对于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对于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补充易付宝资本金项目增资募集资金进行主动管理(下同)。截至2017年6月30日,子公司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26,430.5千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25,902.0千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最近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含)。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最近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含)。

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19,276,000.0千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274,198.8千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9,994,900.0千元,其中募集资金9,828,840.0千元,利息收入166,060.0千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此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子公司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725,100.0千元,其中募集资金706,650.3千元,利息收入18,449.7千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29,085,309.4千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13,710,335.8千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注1: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后)少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鉴于此,公司按前述原则对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为3,242,096.0千元。

注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购置店项目实施项目变更,其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758,490.0千元用于收购天天快递股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04、2017-008号公告。

注3:报告期内,由于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需要办理增资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87,575.5千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65,172.1千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投资进度21%。

注4:通过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可高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与调度,降低实际运作成本。未来随着物流社会化运作,在满足自用基础上,公司将部分物流仓储对外租赁,获取租金收入。物流运营发展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服务客户、平台商户的能力和物流响应时间,有效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

注5:租赁店项目、改造店项目、购置店项目全部投资后,将大大充实公司实体门店网络,增强公司在“互联网+”竞争环境下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苏宁易购云店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苏宁易购云店的消费者认同,公司的品牌价值与形象将得到大幅提升。截至2017年6月30日,租赁店项目开设门店85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54,912.6千元,随着新开店的逐步成熟,效益将逐步提高;改造店项目开设门店119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36,728.5千元,云店有着较强的规模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云店的升级改造;购置店项目投入1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930.1千元。

注6:本次收购天天快递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与天天快递开展相关业务整合,随着业务整合效应的凸显,苏宁物流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从而带动前台销售效率的提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积极的影响。

注7: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为增资苏宁保理公司、苏宁小贷公司,公司已分别增资苏宁保理公司、苏宁小贷公司16亿元、9亿元;补充易付宝资本金项目为增资苏宁易付宝公司,公司已增资苏宁易付宝公司8.5亿元。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补充易付宝公司资本金项目通过公司实施增资后开设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项管理,报告期内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截至2017年6月30日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含利息收入)7.52亿元。

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供应链稳定性、增加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能力,从而完善苏宁生态圈的建设;补充易付宝资本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和粘性,并有效提高对平台商户服务水平,从而完善苏宁生态圈的建设。

注8:云计算项目、大数据项目及智能家居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云计算项目完成后,公司的云计算研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云计算研发的投入为公司互联网转型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撑,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强有力的后台IT技术保障;大数据项目完成后,公司在大数据收集、整理、加工、分析等方面进行系统化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数据决策性支持,大数据研发的投入为公司互联网转型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撑,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强有力的后台IT技术保障;智能家居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将实现在智能家居的布局,分享智能家居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本项目将有助于建立苏宁云商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完整的生态圈,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注9: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短期财务费用将有所下降,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加强,从而保证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扩张。

注10: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丰富商品,提高3C、母婴、超市采购规模,以支持全品类经营发展;扩大公司差异化采购能力,提升产品经营的附加值;围绕O2O平台的各个环节,加大推广投入,提升O2O平台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对开放平台运营能力的投入,制定积极的商户政策,扶植商户发展,提升开放平台的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千元

注:2017年4月,公司完成对天天快递70%的股权收购,自2017年5月天天快递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江苏苏宁物流已支付股权对价款20.14亿元,剩余转让对价双方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予以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在推进与天天快递的整合,注重对天天快递经营质量的提升,并开展一系列业务梳理,阶段性对其经营业绩有影响。随着整合深入,天天快递发挥其资源优势,聚焦落地配、同城配送等业务,并逐步形成差异化的专业服务能力,将有助于其利润改善。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59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

市场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不断优化现金管理模式,在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用于投资货币市场基金。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一直加强资金的流动性管理,在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持续通过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类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方式丰富资金投资渠道,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2、资金投向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人民银行证监发〔2004〕78号)“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上述货币基金投向符合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投资范围,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的风险投资,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此外,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储蓄替代型产品,具有本金安全、风险低、流动性强、收益稳定的特点,符合公司“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原则,可作为现金管理的重要工具。

3、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额度

满足日常支付需求情况下,使用资金不超过5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

5、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货币基金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投向均为高流动性或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订了《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进行风险控制的措施将从如下方面展开: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基金管理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明确内部审批程序

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事项具体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研究基金产品及市场行情;负责根据公司营运资金情况,安排并实施货币基金投资方案:包括选择合适的基金管理公司及货币基金产品、合作协议内容审核,实施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投资安排经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加强市场的分析和调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货币市场基金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0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规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1%,未超过2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额度内基金投资事项的审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亿元(含)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用于加强现金管理。本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财务收益;同时投资标的均为流动性较强、固定收益型的产品,安全性高,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与管理层就公司前期开展的投资理财情况进行了解,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持续丰富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亿元(含)用于投资货币市场基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公告编号:2017-060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宁电商”)业务发展,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不超过2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04%,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单笔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最后一笔财务资助到期日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固定利率,借款利息一次性随本金共同还清。猫宁电商另一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中国”)按照出资比例为猫宁电商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借款不超过19.22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猫宁电商提供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光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保荐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侯恩龙

经营范围:利用互联网批发、零售: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空调配件、陶瓷制品、厨房用具、通信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服装、箱包、鞋帽、针纺织品、玩具、文化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金银饰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用品、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农产品、乐器、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产品及配件、家居用品、车载设备、摄像器材、办公设备;销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家用电器、制冷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空调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票务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执业)(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南京苏宁易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猫宁电商51%股权,阿里巴巴中国持有猫宁电商49%的股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猫宁电商设立事宜,2016年主要办理完成设立相关事宜,猫宁电商暂未开展相关业务。猫宁电商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089.84万元、负债总额22.46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67.3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3.62万元。前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在2016年度未向猫宁电商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情况,以及猫宁电商的资金需求,提供财务资助,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借款相关安排如下:

1、借款金额

公司为猫宁电商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2、借款额度有效期及借款期限

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单笔借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最后一笔借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额度的有效期。

3、借款费用

单笔借款按照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固定利率,借款利息一次性随本金共同还清。

4、资金来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涉及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猫宁电商目前主要负责管理、运营公司各业务模块在阿里巴巴集团平台上开设的相关店铺和频道,积极推动苏宁云商在天猫平台上的销售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并将积极推进商品采购业务,尤其是基于C2B反向驱动的产品定制包销的业务拓展以及供应链管理能力,资金需求增加。基于此,为满足猫宁电商业务发展,公司及阿里巴巴中国按出资比例为猫宁电商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认为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资助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资金需求结合业务发展进行了详细测算,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均可控。本次财务资助,进一步增强了猫宁电商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其业务规模的快速做大,对公司业务形成有力的支持。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对于管理层提交关于对猫宁电商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认为公司为子公司猫宁电商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助于其业务的快速发展,且资助对象猫宁电商在企业经营、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良好,不会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猫宁电商股东阿里巴巴中国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上市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猫宁电商业务发展需求,按照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且猫宁电商股东阿里巴巴中国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公司能够对资助对象经营管理风险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资助对象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较强的风控能力,总体风险可控;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审议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2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