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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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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中海策略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
公告

2017-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本基金于2015年7月31日结束第一个保本周期,并自2015年9月8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保本周期到期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的2个公历年后对应工作日,即为2017年9月8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由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任。

根据《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要求,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本基金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时,不再满足保本基金的存续要求,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000166”。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现将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

1、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共计6个工作日。即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到期操作。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内(即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以下选择:

(1)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3)将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择部分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到期操作期间,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及赔付条款

1、在本基金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还是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即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即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第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依据保证合同就基金管理人所承担的保本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但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除外。基金管理人不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担保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

3、保本差额的赔付方式:

(1)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基金份额,而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以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扣除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支付给投资者,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进行基金转换,而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以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扣除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作为转出金额,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而可赎回金额加上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以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扣除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作为转入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入金额,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在到期操作期间,在本基金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到期操作或默认继续持有的,可按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的差额享有保本利益,但对于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起(含该日)至实际操作日(含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三、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对于在本基金过渡期申购本基金份额并持有到期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做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符合保本条件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中的赎回费部分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2、对于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选择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已开通转换的基金,则需支付相应的转换费用;若选择持有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无需支付交易费用。若选择赎回本基金,赎回费按照《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赎回费率结构规定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四、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相关业务操作

1、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即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不开放本基金的申购、转换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赎回、转换出业务申请采取“未知价”原则和“后进先出”原则。“未知价”原则,即在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或转出金额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操作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后进先出”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后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先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可能持有不可变现的资产(不可变现的资产指该时间区间内不可交易的基金资产),除不可变现的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以现金形式存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五、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

1、在本基金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即2017年9月16日起“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即日起生效。

2、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过渡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第二个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正式变更为“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的前一工作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为该等基金份额转入“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选择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4、自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2017年9月16日)起,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正常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转型期

自2017年9月16日(含)起6个月内的时间区间为“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投资转型期结束,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6、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率等请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本公司网站也将同时发布《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文件。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429788)咨询相关事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我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财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2017年9月5日起,朝阳财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21)、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500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31)、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2001、B类392002)、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51)、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5011,C类 395012)、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907)、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03、C类000004)、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63910、B类150154)、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98、C类000299)、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17、B类000318)、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7)、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75、B类000676)、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78、C类000879)、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05)、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79)、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30)、中海混改红利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74)、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10)、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3)、中海魅力长三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64)、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4)、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965、C类002966)及中海添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19),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届时投资者可通过朝阳财富销售网点和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同时面向投资者推出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二、投资者可通过朝阳财富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朝阳财富活动为准。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朝阳财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朝阳财富开放认购、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朝阳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新增销售机构基本情况及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客服电话:4006991888

公司网址:www.998fund.com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情,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查询。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