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43号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1日,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通过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披露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为进一步完善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东方电气集团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特将修订部分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前后《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变化
本次修订前,原《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六节 后续计划”内容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调整计划或协议如下: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改变或重大调整后续安排
东方电气集团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除本报告书所列事项外,未来12个月内东方电气集团目前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进行后续安排的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现有业务和管理架构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展对注入标的资产的管理,上市公司将会在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管理和发展要求。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的实际情况及股东提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程序,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章程中不存在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
五、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计划
东方电气集团暂无对东方电气现有员工聘用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东方电气集团暂无对东方电气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现有业务和管理架构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展对注入标的资产的管理,在资产和业务范围获得较大程度扩展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将会在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管理和发展要求。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东方电气集团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修订后,修订后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第六节的内容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调整计划或协议如下: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改变或重大调整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方电气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除本报告书所列事项外,未来12个月内东方电气集团目前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进行后续安排的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现有业务和管理架构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展对注入标的资产的管理,上市公司将会在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管理和发展要求。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的实际情况及股东提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程序,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章程中不存在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
五、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方电气集团没有对东方电气现有员工聘用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方电气集团没有对东方电气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现有业务和管理架构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展对注入标的资产的管理,在资产和业务范围获得较大程度扩展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将会在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管理和发展要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东方电气集团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