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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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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4版)

2017-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6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包括3个新建(扩建)饲料生产项目、1个研发中心项目、1个信息化建设项目,1个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这些项目均通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对于公司未来的业务扩张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的饲料产能将从2016年的192.39万吨扩大到276.39万吨,增幅为43.66%。如果目标市场的开拓不能达到既定目标,募集资金项目的收益存在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注:经发行人以及会计师确认,本公司为饲料生产企业,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其增值税不可抵扣。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由原傲农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截止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傲农有限净资产为217,245,784.46元,按照1:0.920616的比例折股,折为股份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由各股东按原各自出资比例持有,其余净资产17,245,784.46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8月27日,公司完成股份公司改制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由原傲农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傲农有限的股东即为公司的发起人,该等股东包括吴有林等34位自然人及傲农投资、恒信裕投资、恒创丰投资、恒新泰投资、恒诚富投资等5家企业。各发起人以其所享有的在原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审计的全部权益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发行前股本36,000万股,本次拟发行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29%。本次发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分别承诺: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上市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公司股东九源长青、硅谷天堂和陈志敏分别承诺: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之日,如果本企业/本人取得公司股份时间不足12个月,自本企业/本人取得公司股份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恒诚富投资、黄祖尧分别承诺: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之日,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中取得时间不足12个月的部分,自本企业/本人取得该等股份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恒信裕投资、恒创丰投资、恒新泰投资及周通等30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有林、黄祖尧、周通、刘国梁、黄华栋、彭成洲、温庆琪、张敬学、饶晓勇、刘勇、侯浩峰、徐翠珍、叶俊标、李朝阳、杨再龙、罗梁财等16名自然人分别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上市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有林之兄弟吴有材承诺: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吴有林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吴有林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7、发行人财务总监之配偶余琰承诺: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徐翠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徐翠珍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持股情况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4、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也不存在外资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的关联关系如下:

1、吴有林与吴有材系兄弟关系,二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7.44%、0.68%的股权。

2、徐翠珍与余琰系夫妻关系,二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0.25%、0.17%的股权。

3、除陈志敏外,公司其他34名自然人股东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的股东。

4、吴有林为傲农投资执行董事,周通为傲农投资监事。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饲料、生猪养殖、兽药动保、原料贸易等核心产业,并搭建了猪OK猪场管理信息化系统,以下游客户养殖数据为基础,协助下游客户获取银行融资支持等全方位服务。报告期末,本公司下设71家控股子公司,市场布局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已发展成为国内大型饲料生产厂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饲料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公司自设立至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3、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饲料业务下游客户包括规模较小的家庭养殖户和规模较大的养殖场,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公司主要采取“经销+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

由于在我国规模较小的养殖户数量众多且大多分布在偏远的广大农村地区,主要通过饲料经销商购买饲料产品,对于家庭散养户,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经销模式即公司销售团队在市场区域开发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资金实力的经销商,将产品买断式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继续向当地养殖户进行分销的模式。运用经销的模式可以借助经销商在当地的影响力维护特定市场区域的养殖户,通过经销商进行物流配送和仓储,提升销售人员服务效率,加快销售回款速度,降低因中小养殖户过于分散可能带来的坏账风险。

近年来,随着下游生猪养殖行业的集中度逐步提升,规模养殖场的份额逐步提高。对于规模生猪养殖场,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在直销模式下,通过公司销售人员驻场直销方式有利于了解客户需求,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和响应速度。

4、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饲料业务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玉米、豆粕、鱼粉等,主要由公司总部采购中心统一进行采购,再调配到各区域子公司。公司采购的玉米主要来自国内东北地区,豆粕主要是从生产基地附近豆油压榨厂就近采购;鱼粉的主要来源地为南美秘鲁,由国内贸易商代理进口。

公司所需能源主要包括电力、柴油、煤炭和天然气。电力、天然气由当地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供应,柴油、煤炭则按需采购,供应充足。

5、行业竞争与行业地位

随着饲料行业的快速发展,饲料产能不断扩张。激烈竞争导致利润水平不断下降,大量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能力弱的中小饲料企业在竞争中逐步退出市场,而大企业则利用行业整合机遇及其规模优势,通过兼并和新建扩大产能产量,提升了行业的集中度,促使我国饲料行业逐渐向规模化和集约化转变。

公司是国内大型猪用饲料生产商之一,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品牌推广,竞争力不断增强,年产量跻身百万吨级别,产品销售已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2014年至2016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全国饲料工业统计资料

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公司饲料总产量为144.57万吨,约占全国饲料总产量的0.69%,在国内饲料总产量中排名前20位。其中:猪饲料产量138.82万吨,占全国猪饲料产量的1.28%,位居全国同类产品前10位;猪预混合饲料产量7.80万吨,位居全国同类产品前5位。

五、发行人业务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目前使用状况良好。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共拥有52宗房屋及建筑物,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注:证载权利人为湖北安太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名称于2017年4月11日变更为安陆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正在办理证载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手续。

漳州傲农向漳州市圣枫工贸有限公司、漳州市圣枫实业有限公司承租的房屋因出租方借款违约而被债权人筹划拍卖。根据《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漳州傲农以37,987,000元竞得漳州市圣枫工贸有限公司、漳州市圣枫实业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漳房权证芗字第01141445号、漳房权证芗字第01102215号)、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转账凭证及说明,漳州傲农已足额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支付土地、房产拍卖价款。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6日下发并向漳州傲农送达《执行裁定书》((2016)闽0602执1001号之一、(2016)闽0602执1001号之二、(2016)闽0602执1002号之一),前述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裁定送达漳州傲农时起转移至漳州傲农。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其将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的手续后尽快补办未取得房产证房产的建设工程手续,及时办理工程、规划验收,发行人未来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序号为1-2、3-9、10-15、17-18、19-25、26-29、30-40、41-47处房产,均依法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分别用于金额为1,240万、530万元、950万元、1,450万元、550万元、1360万元、1,150万元、1950万元的借款担保;序号第16项房产,依法抵押给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申请最高额为2,300万元的借款提供反担保。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漳州傲农部分设备依法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用于担保金额为650万元的借款。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22宗,具体情况如下:

注:证载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湖北安太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名称于2017年4月11日变更为安陆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陆傲农正在办理证载权利人名称变更手续发行人正在办理证载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手续。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序号为1、2、3、6、7、9、10、12、13处土地使用权,均依法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分别用于金额为550万元、1,360万元、1,240万元、530万元、950万元、1,950万元、1,450万元、550万元、1,150万元的借款担保;序号第5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用于金额为1,500万元的借款担保;序号第8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申请最高额为2,300万元的借款提供反担保。

2、林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32项林权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其中全资子公司吉安现代农业24项,上杭傲农8项,具体情况如下:

3、注册商标

(1)注册商标持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148项,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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