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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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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1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麻云燕、王翠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