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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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
公告

2017-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7-10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2016年12月27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9号)】

(二)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购买理财产品50000万元。【详见2016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号)】

(三)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和2017年1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份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分别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固定持有期产品(保证收益型)45000万元和15000万元。【详见2017年1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号)】

(四)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285期理财产品15000万元。【详见2017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号)】

二、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司于2017年9月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60期理财产品40000万元。

1、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60期理财产品。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风险评级: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产品期限:94天

购买金额:40000万元

产品起始日:2017年9月1日

(二)公司于2017年9月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61期理财产品5000万元。

1、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61期理财产品。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风险评级: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产品期限:38天

购买金额:5000万元

产品起始日:2017年9月1日

三、风险揭示及风险控制

风险揭示: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人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延期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风险控制:公司实施委托理财本次购买的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以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公司累计购买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未到期委托理财的金额为45,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委托理财相关协议。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7-106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3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5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高玉根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53,997,2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84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953,949,8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829%。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6,582,6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24%。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胜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飞拓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胜利精密科技(波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胜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昆山龙飞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清福捷塑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兴高胜(厦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97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40%;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