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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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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项目的公告

2017-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23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9月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山西亿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山西省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7950万元竞得编号SG-1719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上述项目地块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竞买上述项目地块需支付的成交价款未超过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100%),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成交确认书》的有关规定,签订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书及合同。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23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利碧辉泽房地产增加贷款

11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2017年9月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利碧辉泽房地产贷款10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17-236)。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接受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拟在原10亿元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1亿元贷款(即接受总额度不超过21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48个月,作为担保: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持有75%权益的子公司广信江湾新城以其名下穗府国用(2003)第18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及其名下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不低于607项物业提供抵押,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以其持有广信江湾新城75%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3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增加贷款11亿元提供担保,在2017年担保计划600亿元的额度内进行了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26号1401房(仅限办公用途);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六)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127审计报告。

(八)涉及抵押项目情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接受广东粤财信托提供不超过11亿元的新增贷款,期限不超过48个月,作为担保: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持有75%权益的子公司广信江湾新城以其名下穗府国用(2003)第18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及其名下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不低于607项物业提供抵押,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以其持有广信江湾新城75%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2017年度经营融资需要,增强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182.67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38.6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