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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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03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协议〉之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收到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银行”)《关于股东增资资格认定的函》,经晋城银行审查并向监管部门咨询和确认:公司目前不符合对晋城银行进行增资扩股的股东资格要求。经与晋城银行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增资事项,并同意公司与晋城银行签署《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协议〉之协议》,解除协议中约定:自本协议签署日,原《股份认购协议》解除,原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再履行;且双方同意不予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04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的《股份认购协议》,同意公司认购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银行”)增资扩股股份27,100万股,认购总金额为50,969.68万元,本次增资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有关内容公司已于2017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2017年9月4日,公司收到晋城银行《关于股东增资资格认定的函》,经晋城银行审查并向监管部门咨询和确认:因公司2017年6月末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27.90%,未达到本次增资股东资格条件中关于净资产需达到全部资产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这一监管部门要求的增资资格条件。根据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目前不符合对晋城银行进行增资扩股的股东资格要求。

鉴于上述监管政策原因,经与晋城银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增资事项。2017年9月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晋城银行签署了《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协议〉之协议》,主要内容为:

1、自本协议签署日,原《股份认购协议》解除,原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再履行;且双方同意不予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因本次对晋城银行增资事项未实施,对公司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