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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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6日(星期三)15点。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5:00-2017年9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7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投票规则、大会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90,03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79%。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人,代表股份9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1人,代表股份 3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选举毛松先生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毛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刘虎先生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刘虎先生当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 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成员共同推举的刘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选举刘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刘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7日

附件:

刘虎简历

刘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 年3月出生,法学硕士学历。自2011年9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湖南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历任项目合作部部长、法律顾问;2017年5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法务部主管。

截至公告日,刘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 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会主席王军先生和原监事李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王军先生和李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选举毛松先生、刘虎先生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周志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刘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新任监事会主席刘虎先生简历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