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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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更新相关数据后再次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议或批准以及最终审议或批准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尚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 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因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8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8)。2017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545)100%股权。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 年5 月5日、2017年5月1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058),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公司于2017 年5 月25日、2017年6月2日、6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2017-063、2017-064)。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公司于2017年7月4日、7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2017-079)。公司于7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2日、8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2017-087、2017-095、2017-099、2017-101、2017-104)。以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为:公司拟向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仲成荣、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永春、罗翔、黄伟群、阮浩波、平潭乾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英、崔燕、詹春涛、陈临江、樊培仁、林海、潘晔峰、杨继东、汤雷、卿三成、西藏信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姜卫方、王莉瑛、泉州永春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军、宋黎辉、林锦、刘慕云、王建锋、肖亮璇、杨云蓉、周科芬、曹棐民共计31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88.22975%股权。

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相应股份,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74亿元,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具体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8月25日、9月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2017-122)。

2017 年9月 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 44 号《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重组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并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因此公司无法在 2017 年 9 月7 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落实完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组预案提出的相关问询事项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预计在2017 年9月14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并争取尽快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及复牌前的工作计划,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交易对手和交易标的公司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相关工作。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协同中介机构加快问询函的回复进度,争取尽早完成对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