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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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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定于2017年9月11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2559”,证券简称“17恒通债”,发行总额4.4亿元,票面利率6%,债券期限3年。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山东齐悦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山东齐悦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9月11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齐悦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576”,证券简称“17齐科01”,发行总额3.3亿元,票面利率7.1%,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支付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

债券(五期)等十五只债券利息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6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将于2017年9月2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316”,证券简称为“辽宁16Z5”,是2016年9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5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51元。

二、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317”,证券简称为“辽宁16Z6”,是2016年9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71元。

三、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7318”,证券简称为“辽宁16Z7”,是2016年9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8元。

四、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319”,证券简称为“辽宁16Z8”,是2016年9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55元。

五、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320”,证券简称为“陕西1616”,是2016年9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45元。

六、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321”,证券简称为“陕西1617”,是2016年9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5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57元。

七、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7322”,证券简称为“陕西1618”,是2016年9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77元。

八、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7323”,证券简称为“陕西1619”,是2016年9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9元。

九、2015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506”,证券简称为“贵州1509”,是2015年9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2元。

十、2015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507”,证券简称为“贵州1510”,是2015年9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2元。

十一、2015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508”,证券简称为“贵州1511”,是2015年9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8元。

十二、2015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509”,证券简称为“贵州1512”,是2015年9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85元。

十三、2015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510”,证券简称为“河北15Z4”,是2015年9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7元。

十四、2015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511”,证券简称为“河北15Z5”,是2015年9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7元。

十五、2016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826”,证券简称为“天津16Z3”,是2016年3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15元。

十六、本所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0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七、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9月21日除息交易。

十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2017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

(五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8”,证券简称“吉林1706”,票面利率3.8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9月7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2017年吉林省长春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吉林省长春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79”,证券简称“吉林1707”,票面利率3.9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7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2017年吉林省吉林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吉林省吉林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80”,证券简称“吉林1708”,票面利率3.9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7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2017年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981”,证券简称“吉林1709”,票面利率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9月7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终止为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A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因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A股(证券简称:欣泰退,证券代码:300372)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17年08月28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 股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 股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冻结股份明细表、质押登记明细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表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协助冻结、质押登记等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之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