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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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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7-9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6日,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通知,中绒集团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其持有的本公司89,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37%)被该院裁定司法冻结。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申请人上海颢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中绒集团、马生明及第三人上海唐城奥凯易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夏丝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上海颢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中绒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89,600,000股股票或其等值财产予以冻结、查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6日出具(2017)沪01民初3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中绒集团所持本公司89,600,000股股票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并于2017年8月25日执行冻结中绒集团所持本公司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中绒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15,940,444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8.583%,累计被司法冻结10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789%。

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