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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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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7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8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7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152.4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25.0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262号”《验资报告》。

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以募集资金166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折算汇率依据公司关于本增资事项董事会会议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与人民币的卖出价汇率确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广州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普”)进行增资,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核酸分子诊断试剂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2017年4月24日,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广州凯普及广州凯普医学检验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及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广州凯普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公司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1”),账号为9550880207482500205,截至2017年9月1日“专户1”募集资金余额为8,343.15万元。“专户1”仅用于公司核酸分子诊断试剂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账号为9550880207482500485,截至2017年9月5日“专户2” 募集资金余额为2,700.00万元。“专户2”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广州凯普与专户银行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广州凯普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和广州凯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专户银行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广州凯普与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应当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和广州凯普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3、公司和广州凯普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涛、郑允新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需注明授权办理业务范围),方可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4、专户银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同时在邮件附件中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扫描件;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以《总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中列示的募集资金净额为准。

6、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协议要求向公司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广州凯普或者广发证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和广州凯普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公司、广州凯普和广发证券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8、本协议自公司、广州凯普、广发证券及专户银行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8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以募集资金166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折算汇率依据公司关于本增资事项董事会会议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与人民币的卖出价汇率确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广州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普”)进行增资,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核酸分子诊断试剂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广州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普”)的告知函,内容为广州凯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购买了保本型银行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州凯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情况: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次广州凯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说明

公司、广州凯普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广州凯普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和广州凯普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广州凯普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六、公司过去十二月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7、本次购买银行产品的相关协议书及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