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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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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备案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3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备案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17年9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周国辉先生全权办理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备案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经营计划,公司拟通过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筹集资金,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置换银行贷款等。

5、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分期、择机发行。

6、发行方式:一次性/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挂牌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符合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合格投资者准入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8、主承销商: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周国辉先生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和实施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等);

2、根据北金所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案申报材料及后续发行备案材料,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案申报及后续发行备案相关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执行本次备案发行过程中所须的协议、表格、函件及其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北金所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负债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保持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上述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备案。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4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将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委托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产权信托计划,并对基础资产承担回购义务。公司为深度公司就上述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具体以《担保函》约定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深度公司”资产债权收益权系指“深度公司”依据其与下游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及其所有变更或补充协议对“深度公司”享有的货款债权为基础所产生的收益权及其相关权利。本次转让的“深度公司”资产收益权上未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相关购销合同中无禁止或限制转让、限制披露、设定抵销权、可延期付款、账户控制等特殊约定,所有“深度公司”资产债权收益权所对应的债权为“深度公司”正常类应收账款。

本次转让的“深度公司”资产债权收益权的帐面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深度公司”拟将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委托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产权信托计划,并对基础资产承担回购义务。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交易方式:现金。

交易期限: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的日期向“深度公司”划付初始基础资产对价。

2、交易定价依据为基础资产对应各份交易订单项下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

四、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度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销售酒饮、日化、母婴、食品、小家电五类快速消费品。“深度公司”出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上述销售行为产生的基础资产债权收益权,出售债权收益权所得资金将用于“深度公司”进一步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深度公司”的业务规模。由于该笔交易为“深度公司”应收账款等值转让,交易本身仅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因此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债权收益权转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其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公司为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资产转让及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4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亚通”)增加投资人民币1.5亿元。北京怡亚通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怡亚通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2亿元,深度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A

3、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4、成立时间:2008年08月13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

6、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酒具、工艺品、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的批发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八街1号二层B2-032

3、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4、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8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该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5月10日);企业管理;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日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照相器材、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服务、代驾服务、对外劳务合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经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度公司及北京怡亚通均属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的全资子公司,深度公司本次对北京怡亚通增资,将有利于增强北京怡亚通的资金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业务增长,更能促进公司整体做大做强,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深度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深度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及应对措施

深度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深度公司长远发展角度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在其他子公司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深度公司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全资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其内部管控体系,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实现规范运作。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4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研究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推动我市供应链行业发展,帮助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降本增效,提高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出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研究院”(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研究院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3、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4、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9903.1424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研究院

2、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8

3、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供应链相关产业经济的研究;从事供应链系统、流程的研发和设计;从事供应链的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流程再造方面的研究;提供供应链相关产业和政策的咨询服务。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怡亚通20年来专注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洞察市场需求,创新驱动发展,持续稳健增长。随着公司上市十年,公司治理不断上新台阶,勇于尝试新的商业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一方面,怡亚通要继续保持高速发展、引领供应链服务创新,需加大产学研联合,成立怡亚通供应链研究院迫在眉睫;另一方面,为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帮助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降本增效,提高综合竞争力,构建共融共生的商业生态,成立怡亚通供应链研究院势在必行。

五、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在新公司

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会进一步完善合资

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其内部管控体系,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实现规范运作。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4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电能供应链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顺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促进电能行业供应链联动,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怡亚通”)拟出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电能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怡亚通电能供应链”),怡亚通电能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前海怡亚通持有其100%的股份。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4、成立时间:2014年04月23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原油、成品油、燃料油、沥青、润滑油、溶剂油、石脑油、甲

醇、石油芳烃、化工轻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煤油、航空煤油、化工产品(不含化工危险品)等石油化工产品的贸易结算业务和交易业务;贸易经纪、供应链管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能源、新能源、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石油运输行业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两项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煤炭、煤化工、矿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汽车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手机产品、电子产品、五金建材、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初级农产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厨卫用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服装服饰、珠宝首饰、文化艺术品、文化体育用品的批发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电能供应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袁海波

4、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设备的上门维修;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销售、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电力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节能技术推广、节能技术咨询、能效管理服务;电力供应,电力销售,提供售后服务,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顺应国家售电侧改革政策,探索延伸电力营销供应链产业服务链条的新的尝试。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的推进,公司将进一步推进战略规划,积极把握相关投资机会。此举不仅有利于公司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能行业供应链联动,更能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五、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在新公司

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会进一步完善合资

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其内部管控体系,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实现规范运作。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4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署业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新品牌服务”)拟与公司关联方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俪日化”)签署《业务合同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易新品牌服务拟与关联方绵俪日化签署《业务合同》,由易新品牌服务委托绵丽日化生产易新品牌服务自有品牌产品,交易价格及数量将根据实际采购订单的具体约定来确定。本次业务合作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后的合同签署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具体情况

名称: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13143X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港元

法定代表人:张汉云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A座2008室(仅办公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妆品、护肤品、日用品、卫生用品及其产品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生产经营化妆品、护肤品、洗涤用品(按深环批[2010]100777号批复经营;从事无纺布面膜棉、无纺布眼膜棉、化妆棉、压缩毛巾的生产加工(按深坪环批[2015]141号批复经营)

最近一年绵俪日用的财务状况如下(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张玉明在绵俪日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2014年修订)》第10.1.5条第(二)项之规定,绵俪日用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绵俪日化向其他合作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最优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业务合作协议:《业务合同书》及其附件《自有品牌委托生产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等

2、服务需方: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新品牌服务”,即为甲方)

服务供方: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俪日化”,即为乙方)

3、主要业务合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代表甲方按本协议书及《业务合同书》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要求,采用由甲方在中国大陆拥有或注册的商标生产和供应货品。

4、供货价格: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的产品价格,该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且为乙方向市场提供该产品的最优价格。

5、结算条款:

5.1.货款结算

5.1.1货款支付方式:

按照货到付款的方式,即乙方交付产品,甲方完成验收入库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开始与乙方结算。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签订的三方付款协议(参见附件),支付给乙方由怡亚通出具的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5.2货款结算的条件

5.2.1进入结算期的可结算金额为: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扣除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以及其他乙方应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5.2.2乙方在结算前7个工作日须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乙方名义开具,与入库单产品数量、型号一致,金额一致且可以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2.3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所涉的结算单据及文件材料,并整理相关票据。

5.2.4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结算时间相应顺延。

5.2.5乙方满足以上结算条件时甲方给予结算,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付款。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是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及易新品牌服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易新品牌服务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及易新品牌服务的独立性。

七、2017年以来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17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0.47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本次关联交易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本次交易以绵俪日化向其他合作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最优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及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表决情况

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玉明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署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4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深圳易销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

框架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及目的

中国的流通行业百家争鸣,品牌众多,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排名靠前的基本都是国际大牌;横广纵深,大部分品牌都建立了自己的分销体系,经销商数量巨大,通路管理成本极高,不仅导致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运营效率极其低下。

在零售终端,尤其是低端城市的传统商店,散乱穷小的现象非常普遍,不能给消费者带来良好的购物体验;随着消费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消费者对于产品和服务有着更高的需求,这就需要产业链进行重新分工,建立新创的合作关系,社会资源进一步整合,并提高运营效率,这样才能为消费者持续创造更多的价值。

深圳市易销品牌服务有限公司(即怡亚通品牌服务平台),以全国分销网络为依托,以供应链服务为核心,和品牌商建立新创的合作关系,通过资源的共享和互补,可以为品牌商提供战略规划、通路管理、终端管理、品牌营销等一系列服务,助力品牌在中国的崛起和发展。品牌服务平台的建立和打造,极大的丰富了怡亚通O20供应链商业生态圈,为怡亚通未来可持续快速发展增添了强有力的引擎。

在日新月异的未来,为品牌商持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将是我们面临的重点与难点,我们只有建立一只具有专业的技能并时刻保持创新思维的高素质团队才有可能实现。为了充分调动深圳市易销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销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人才,借鉴当前先进公司的长期激励模式与经验,公司拟通过制定、实施易销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促进公司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与经营策略,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1、原则

为激励经营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易销公司共同成长,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保持股本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团队利益一致,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 ,制定 、实施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2、实施主体

深圳市易销品牌服务有限公司。

3、激励对象

公司核心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优秀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以及集团董事会认为应该加入的集团高级管理人员。

4、激励与获利方式

采取长期利益与短期诉求相结合,通过三个步骤周期来实施:

1)虚拟股权:通过业绩考核,逐年向核心骨干员工发放虚拟股权,享有盈利分红权;

2)成立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在易销公司实现的盈利目标达到集团董事会认可的标准后(具体标准由集团董事会下达),将其30%的股权按1∶1出资额转让给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

3)实际股权或注册股权(第三步):按4:3:3原则分三年发放,待激励对象达成当年业绩指标后,激励对象可向持股平台将其所持虚拟股票按1:1的价格转换为易销公司的实际股权。

5、股权激励方案审批程序

将根据易销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改造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框架方案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销品牌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4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周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9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收益权,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元市怡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发区信用社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中联宝田贸易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周国辉先生全权办理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备案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阳市广晟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鼎盛怡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出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研究院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电能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5、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11-19、21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10、20、22-25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4、13、21、22、2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9月2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24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8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0309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收益权,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拟将现有保理业务资产包收益权(也称“保理债权收益权”)出让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6个月,到期公司指定其金融板块子公司回购,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履行完全部回购义务之后6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将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委托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产权信托计划,并对基础资产承担回购义务。公司为深度公司就上述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具体以《担保函》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张玉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署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销品牌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销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优秀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激励对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公司拟通过制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公司的整体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深圳易销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