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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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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
公 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1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注到近日有媒体刊登题为《涉价格垄断PVC企业纷纷遭罚 英力特、天原集团共被罚2400万》的新闻,新闻中描述天原集团、英力特在经营过程中参与聚氯乙烯(PVC)价格垄断,收到国家发改委《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指出该事项涉及多家其他的上市公司,其中提及到新疆天业。

现就新闻中提及的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1、本公司具有年产10万吨特种聚氯乙烯树脂和10万吨聚氯乙烯糊树脂产能,本公司未涉及聚氯乙烯树脂价格垄断事项。

2、经核实,本公司未收到国家发改委《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公告为准,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