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陈卫东先生、方仁德先生、陆军先生、李国伟先生、梁子权先生、丁继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羿岳峰先生、陈忠逸先生、施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羿岳峰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次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相关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卫东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陈卫东先生是江苏省九届人代会代表、江苏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十二届人代会代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南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和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陈卫东先生1981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研究所所长、设备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江海有限公司董事长、CEO和党委书记,现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27,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陈卫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陆 军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陆军先生1981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厂长助理、常务副厂长、江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陆军先生参与研制的“高比容中高压化成箔”项目曾获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为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陆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1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陆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丁继华先生,副总裁、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自1995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技术开发部部长、国内贸易部部长,江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为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
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13,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丁继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方仁德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72年出生,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方仁德先生为肇丰集团及其集团多间全资附属公司董事,曾经于美国投资银行Donaldson Lufkin & Jenrette任职。
方仁德先生为实际控制人香港亿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国伟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58年出生,毕业于香港大学,主修商业管理。现任香港上市公司亿都 (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之行政总裁兼公司执行董事。李国伟先生曾任香港花旗银行企业货款部长官,具有多年银行业务、财务及管理顾问及实业管理经验。
李国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21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李国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梁子权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63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主修会计学;并持有澳洲Monash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澳洲执业会计师公会会员。曾任香港花旗银行企业货款部经理,及拥有多年财务及管理顾问的工作经验。目前任香港上市公司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梁子权先生供职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香港亿威投资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陈忠逸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出生,现任中国电子元件电容器分会秘书长,陈忠逸先生曾任职于上海天和电容器厂、上海仪电控股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陈忠逸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施平,男,教授、博士、南京审计学院审计与会计学院院长,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名师。曾任南京经济学院投资统计系副主任、华泰证券南通营业部总经理、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南京天启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
施平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羿岳峰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羿岳峰先生就职于辽宁兴中律师事务所,精通法律、公司管理、国际商务。
羿岳峰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公司监事,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国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保丽华女士、钱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2014年9月12日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蔡志忠(任期五年:2014年9月2日—2019年9月2日)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候选人的情形,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志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钱志伟先生自1984年进入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办公室科员、现任江海股份办公室主任。
钱志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钱志伟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保丽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1994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银行会计、成本会计,现任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保丽华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2017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5:00-2017年9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方仁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李国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梁子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陈卫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陆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丁继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选举羿岳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陈忠逸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施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钱志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2选举保丽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说明:
1、本次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2、以上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全部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一、议案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7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会议联系邮箱:info@jianghai.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 邮政编码:226361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
邮政编号:226361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附件
1、江海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八、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南通江海电容器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84”
2、投票简称为“江海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均采用累积投票。议案一、议案二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1.01 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 代表第一独立董事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三为选举股东代表监事,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股东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9 月 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
对以上述议案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表决累积表决票数。 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股东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O一七年九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