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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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5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2,499,9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01,487,983股的8.909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9月1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999,998股新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9月19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5名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2015年7月10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959,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取的限售股总数由24,999,998股调整为62,499,995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公司股东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钢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人合兴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9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2,499,9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01,487,983股的8.909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大爆破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宏大爆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