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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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7-064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7年9月12日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沪民终12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定,付清了所有款项。有关高斯贝尔与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英立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详细进展情况如下:

一、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3日,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公司《浏览器移植和销售合同书》纠纷事宜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浏览器软件授权费用 8,870,004 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应付授权费 8,870,004 元为基数,按照 0.1%/日的标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15年4月3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上述案件向公司发出《应诉通知书》【(2015)沪知民初字第258号】。

2015年4月27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2016年11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5)沪知民初字第258号《民事判决书》。

2016年12月29日,公司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5)沪知民初字第258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的判决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于2017年7月17日审理完毕,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7)沪民终12号民事判决书。

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5);2017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二、 案件判决及执行情况

2017年7月17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17)沪民终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4,493.00元,由上诉人高斯贝尔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按照终审判决书的要求向上海英立视支付了8,461,620.00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1. 浏览器软件授权费用6,364,916.00元。

2.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2,031,586.00元。包括下列两个部分:

(1)以软件授权费人民币6,144,660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1日起计算至2016年11月30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人民币1,216,642.68元;以软件授权费人民币220,256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6日起计算至2016年11月30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人民币35,240.96元,合计人民币1,251,883.64元。

(2)以软件授权费人民币6,364,916.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8月2日止(共计245天),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即6,364,916元×245天×0.05%,共计779,702.21元人民币。

3.一审诉讼受理费65,118.00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支付了4,198,251.00元,于2017年9月12日支付所有剩余款项4,263,369.00元。截止公告日,公司与上海英立视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的所有款项都已付清,已按终审判决内容执行完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诉讼归属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费用都已在半年报入账。根据诉讼的终审判决,2017年7月1日至8月2日的授权费逾期违约金合计10.5万元将在2017年9月按税前金额列入营业外支出。本诉讼案件对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付款水单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