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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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历山路60号惠发食品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惠增玉先生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了宋彰伟董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惠增玉、董事赵宏宇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惠增玉先生、李衍美女士、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系关联方,上述关联方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76,961,381股,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福亮、李香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