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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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7-08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持股5%以上股东刘宏光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30,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86%)。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晓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39%)。

公司近日收到刘宏光先生和刘晓军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其中刘宏光先生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2,321,600股,其减持数量已超过上述减持计划的50%。刘晓军先生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2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1,150,200股,其减持数量已超过上述减持计划的5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刘宏光先生和刘晓军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刘宏光先生为公司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2.29元/股-13.09元/股,截至2017年9月12日,累计减持2,321,6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7.8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28%。

刘晓军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2.50元/股-13.05元/股,截至2017年9月12日,累计减持1,150,2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1.2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94%。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宏光先生和刘晓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刘晓军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刘宏光先生和刘晓军先生均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根据刘宏光先生与刘晓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减持价格未违反承诺。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