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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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17-40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1,196,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上市流通日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中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秦川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正式方案,上市公司拟向秦川集团全体9名股东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陕西产投”)、天津昆仑天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昆仑天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融公司”)、华融渝富红杉(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融渝富红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简称“长城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邦信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公司”)、新远景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新远景”)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秦川集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53号)的文件,核准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已于2014年9月4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366,112,267股已于2014年9月12日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秦川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共计92,935,348股于同日注销。上述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陕西省国资委和陕西产投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合计211,695,602股,上市日为2017年9月15日,昆仑天创、华融公司、华融渝富红杉、长城公司、邦信公司、东方公司、新远景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合计154,416,665股,上市日为2015年9月15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可以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有两名,为陕西省国资委和陕西产投。因陕西省国资委限售期满后计划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未申请解除持有的股份限售,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陕西产投。

陕西省国资委和陕西产投截至目前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诺注1:

盈利预测补偿承诺之补偿比例如下表:

陕西产投、昆仑天创、华融公司、长城公司、邦信公司、东方公司、新远景以及华融渝富红杉之合伙人华融渝富、红杉基业共9方,各自承担的补偿比例如下表:

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原秦川集团已于2014年8月注销,注入资产(原秦川集团)被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无法独立或合理模拟核算和审计,故以秦川机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为基础进行审计和补偿。

根据希格玛出具的秦川机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3]1705号),秦川机床2014年度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4.36万元。

根据希格玛出具的《关于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5]0818号),秦川机床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7.14万元,超出盈利预测512.78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136.26%。

鉴于上市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超过预测数,盈利预测补偿的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承诺注2:

(1)补偿责任的分担情况:

(2)补偿金额的计算:

各承诺方需承担的补偿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P=s × D ×(r1 ×T1 – r2 ×T2)

P:补偿金额;

s:各承诺方承诺补偿的比例;

D:公司债发行总额;

r1:用于偿还公司债的资金年化利率;

T1:用于偿还公司债的资金起息日至公司债回售支付日(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的年限;

r2:公司债年化利率;

T2:提前偿还支付日至公司债回售支付日(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的年限;

注:以365天为一年进行利息计算。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9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1,196,5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5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公司股东陕西省国资委持有公司110,499,048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内已履行了相关的承诺。因限售期满后计划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未申请解除持有的股份限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限售股。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证券对秦川机床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股东陕西产投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陕西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国资委的一致行动人,陕西产投暂无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计划。如有减持计划,将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并提前和秦川机床联系披露事宜。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申请解除限售的情况说明;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