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监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7-05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先后收到董事孟扬女士和监事滕铁骑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孟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工作变动原因,滕铁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孟扬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尽快依照法定程序增补董事。
滕铁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将尽快依照法定程序改选监事。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滕铁骑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孟扬女士和滕铁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公司治理建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谨对孟扬女士和滕铁骑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7-05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最高规模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确定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最高规模为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
2、上述业务规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批准调整该项业务规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小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小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月,博士研究生。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交易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同业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同业金融总部常务副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佛山分行党委书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行长,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小腊先生已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刘小腊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刘小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7-05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何诚颖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冯小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小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11月,博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人事部计划调配处处长,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公司审计部部长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冯小东先生已取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冯小东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冯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