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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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8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思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朝能、财务总监赵剑、副总裁杨兆祥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律师、段云鹏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17,255,13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2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16,117,0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08%;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38,1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4%;本次股东大会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2,343,69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3%。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杰群、段云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