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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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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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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变更注册后: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四、转型前后的赎回安排

1、赎回选择期

自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在赎回选择期间,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生效

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原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起,《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3、恢复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生效日当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五、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应对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基金在转型期间将尽可能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付转型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bocim.com)及2017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

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填写):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以上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数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中银睿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选择期及互利A份额、互利B

份额开放赎回、转换业务和互利B

份额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赎回选择期的赎回、转换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办理时间根据《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有关规定,2017年9月29日--2017年11月2日为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之赎回选择期,开放本基金之互利A份额(以下简称“互利A”)和互利B份额(以下简称“互利B”)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在赎回选择期间,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赎回或转换转出,但不可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赎回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开通互利B基金份额场内赎回业务,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场内赎回或场外转换转出,但不可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

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包含该日)的期间内,基金管理人开通互利B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业务时间办理转托管。自2017年9月22日起,互利B基金份额将停止场内交易至终止上市,不再复牌。

投资人在赎回选择期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互利A、互利B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或在2017年10月27日之后提出互利B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自2017年11月3日起暂停互利A、互利B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自2017年10月28日起暂停互利B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17年11月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或未转出的中银互利A和互利B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需要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投资者完成确权业务并经转型新基金恢复赎回等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等业务,具体确权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规则制定相应的细则并于届时公告。

2.1 赎回份额限制

在赎回选择期内,投资者可申请将其全部或部分互利A、互利B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2赎回费率

赎回选择期间互利A、互利B份额无赎回费。

2.3其他与赎回选择期赎回的相关事项

2.3.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2.3.2 在赎回选择期内的工作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互利A、互利B份额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2.3.3 在赎回选择期内的工作日(T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至销售机构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3.4 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互利A、互利B份额的赎回申请。互利A、互利B份额的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 赎回选择期的转换业务

3.1 适用基金

本次转换业务开通本基金转换转出至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货币A:163802;中银货币B:163820),不开通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

除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外,本次转换业务不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相互转换。

3.2转换费率

3.2.1 转换费率

赎回选择期间互利A、互利B份额转换转出不收取转换费。

3.2.2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E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在赎回选择期内,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100万份中银互利A基金份额转换转出至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这部分中银互利A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转换日的中银互利A基金份额和中银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50元和1.00元,因中银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即,该投资者承担0元转换费后,将获得1,050,000.00份中银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应当能够同时办理拟转出基金与拟转入基金的销售业务。

3.3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3.1 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转换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1月2日,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3.2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包括电子直销平台)及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3.3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赎回选择期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3.3.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持有的互利A或互利B(仅限场外部分)申请部分或全部转出,注册登记机构会根据最终确认转入的中银货币份额数量确认为中银货币A(基金代码:163802)或中银货币B(基金代码:163820),其中,中银货币A与中银货币B升降级阈值为500万份,具体可参见《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3.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4. 赎回选择期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包含该日)的期间内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通过场内买入本基金互利B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中银互B,基金代码:150156)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前(包括该日)期间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5.1.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赵树林

银行网站:bank.ecitic.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杨成茜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网址:www.cmbchina.com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联系人:陈忠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联系人:周杨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联系人:刘晨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联系人:芮敏祺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联系人:吴忠超

(1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联系人: 周妍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联系人: 林生迎

(1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电话:61195566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联系人:马瑾

5.2 场内销售机构

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也可通过场内销售渠道办理互利B份额的赎回、转换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6. 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份额配比和基金份额净值披露安排

6.1 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6.2 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配比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互利A与互利B不超过7:3的限制。

6.3 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净值

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互利A不再获取约定收益,互利B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份额各负盈亏。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互利A和互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7. 赎回选择期内基金费用的收取

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赎回选择期间内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互利A、互利B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不收取赎回费及转换费。

本基金的相关基金费用后续收取以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完成后的《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本公告仅对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1月2日本基金赎回选择期内的互利A、互利B份额开放赎回、转换业务(仅限场外)和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办理场内互利B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8.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8.3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8.4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互利A与互利B不超过7:3的限制。

8.5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互利A不再获取约定收益,互利B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份额各负盈亏。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8.6有关本基金赎回选择期内的开放日开放赎回、转换或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8.7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9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自2017年9月22日起,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15日发布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不再执行,相关后续安排详见本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

8.8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互利分级”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银互利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8月3日,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4日00:00至2017年9月21日17:00止。2017年9月2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互利A”)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3,700,413.37份,占权益登记日互利A总份额的53.27%,出席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互利B”)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86,634,846.48份,占权益登记日互利B总份额的51.38%%,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纸质、网络、电话、短信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出席的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互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20,939,927.39份,反对票所代表的互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1,533,339.49份,弃权票所代表的互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1,227,146.49份,同意票所代表的互利A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88.35%;出席的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互利B基金份额为686,337,227.43份,反对票所代表的互利B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互利B基金份额总数为297,619.05份,同意票所代表的互利B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96%,分别达到参加大会的互利A和互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各自所持互利 A和互利 B 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中银互利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9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的转型安排如下:

1、赎回选择期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赎回选择期期间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1月2日。在赎回选择期间,中银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赎回或转换转出,但不可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赎回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开通互利B基金份额场内赎回及跨系统转托管功能,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选择场外、场内赎回、场外转换转出和跨系统转托管,不可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互利B基金份额将停止场内交易至终止上市,不再复牌。

(1)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配比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互利A与互利B不超过7:3的限制。

(3)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净值

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互利A不再获取约定收益,互利B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份额各负盈亏。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互利A和互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4)赎回选择期内基金费用的收取

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赎回选择期间内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互利A、互利B的赎回的,不收取赎回费。

具体赎回选择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2、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对投资者未赎回的中银互利A和互利B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1)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在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中银互利A和互利B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0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折算方式如下:

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互利A、互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互利A、互利B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比例相应增减。

互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互利A份额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互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互利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互利A份额的份额数×互利A份额的折算比例

互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互利B份额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互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互利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互利B份额的份额数×互利B份额的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8位,小数点第8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互利A、场外互利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场内互利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互利A、互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互利A、互利B份额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互利A、互利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时间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持有的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变更登记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原场外份额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原互利B场内份额结转而来的基金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流程

基金变更登记成功后,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的场内份额将在确权后转到场外注册登记系统。

3、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及终止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拟于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终止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互利B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拟于赎回选择期结束后终止互利B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终止上市交易和终止场内申赎相关业务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4、基金份额的确权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需要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投资者完成确权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等业务,具体确权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规则制定相应的细则并公告。

互利B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并终止场内申购赎回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也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转型完成并开放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直销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原互利B 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由于互利B 将终止场内申购赎回,原互利B 终止场内申购赎回时,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变更登记完成后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互利B 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并经转型新基金恢复赎回业务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此过程称之为“确权”),待确权成功并经转型新基金恢复赎回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互利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重新确认与登记之日(即确权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原登记在场外注册登记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册登记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之日起计算。

5、《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起,《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6、恢复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生效日当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9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自2017年9月22日起,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15日发布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不再执行,相关后续安排详见本公告、《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选择期及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开放赎回、转换业务和互利B份额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5、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36号《关于准予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

公  证  书

(2017)沪东证经字第24462号

申请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委托代理人:张艳蓉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系列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唐宋飞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层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沈璐的监督下,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监票人张艳蓉、张寒露进行计票。截至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十七时:

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23,700,413.37份,占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权益登记日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互利A基金总份额44,495,039.07份的53.27%;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686,634,846.48份,占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权益登记日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互利B基金总份额1,336,292,328.39份的51.3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对《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20,939,927.39份互利A基金份额表示同意,1,533,339.49份互利A基金份额表示反对,1,227,146.49份互利A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互利A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88.35%;686,337,227.43份互利B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互利B基金份额表示反对,297,619.05份互利B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互利B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9.96%;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召集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相应程序,本公证书后所附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林奇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