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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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5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18日以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5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18日以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仕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等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5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帆医药”)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176,470股,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04,999,99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6,255,499.85元(含税),及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5,908,676.47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835,813.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9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55,541,974.13元人民币。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3、资金来源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暂时闲置资金

4、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不涉及《规范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5、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不属于《规范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本次现金管理业务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有权对本次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公司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有权对本次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本次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对本次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规范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规范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亿帆医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亿帆医药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亿帆医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亿帆医药实施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