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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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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7-10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7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南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考察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生物质资源的基础上,拟在南漳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南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此次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100万元,由公司现金全额出资且100%控股。本次公司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天镇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的议案》

凯迪生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指导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凯迪生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考察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生物质资源的基础上,拟在天镇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天镇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此次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100万元,由公司现金全额出资且100%控股。本次公司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