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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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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8版)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金晨门窗采购货物的金额及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租赁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因经营需要,库迈思金辰向公司租赁位于营口市老边区二道沟镇二道沟村的部分土地和厂房,土地面积为19,9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423.15平方米,年租金为12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6月收购库迈思金辰全部股权。

(3)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核心人技术员支付的薪酬

单位:万元

注1:以上薪酬不包括支付独立董事的津贴;

注2:董事张尔健为外部董事,不在本公司领薪。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②预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关联方款项期末余额较小,主要是关联方采购的预付款项。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义升和杨延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选聘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收入情况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在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注:张尔健为公司股东辽海华商提名的外部董事,未在金辰股份领取报酬。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公司201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5万元(税后)职务津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义升与董事、副总经理杨延为夫妻关系,技术顾问李敦信与李义升为叔侄关系,李敦信与核心技术人员李轶军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夫妇二人。本次发行前,李义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725,494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3.04%;杨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621,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39%,并通过金辰投资间接持股比例为3.07%,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72.50%。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以流动资产为主。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7.98%、80.28%、83.59%和80.22%,资产流动性向好,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等。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呈稳步增长的态势,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较上期末增长28,891.64万元和 15,262.80万元,增长率分别为61.39%和20.09%,主要原因有:(1)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期末余额相应增加;(2)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发展,公司2014年以来订单规模的增长使得存货余额大幅增长;(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短期借款也导致了公司资产总额的增长。此外,2015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2014年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客户以房抵账,公司受让了营口翔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大街西36-5号的翔峰国际花园G3号商品房,公司已办理完房产产权登记手续。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6年末减少2.52%,主要是货币资金、存货等期末余额较2016年末有所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四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11%、87.01%、90.06%和89.45%。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35%、54.81%、60.66%和55.96%,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08%、53.59%、53.58%和48.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应付账款以及预收款项规模相应增加所致,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表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所改善;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96、1.50、1.57和1.67,速动比率分别为1.31、0.86、0.70和0.87,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波动较大,主要原因在于:①2015年,随着公司采购与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预收款项和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2014年末增长幅度较大,由此导致2015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14年末有所下降。②2016年,随着公司采购与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预收款项和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幅度较大,由此导致2016年末速动比率较2015年末略有下降;③2017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流动负债规模有所下降,各项偿债能力指标较2016年末有所提升。

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545.76万元、9,487.89万元、9,945.05万元和5,257.92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9.88倍、19.47倍、21.21倍和27.00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上升,盈利能力向好。

2、盈利能力分析

2014年-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870.41万元、29,245.83万元和42,865.50万元,2015年和2016年营业收入较上年的涨幅分别为47.18%和46.57%,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9,06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50%,保持稳定增长,主要是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随着中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和解及国家对光伏行业扶持政策的陆续出台,下游光伏行业逐渐回暖,产业发展趋势向好,公司营业收入稳步提升。

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435.63万元、6,514.34万元、6,934.94万元和3,692.25万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净利润规模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9.61%、6.46%和4.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534.92万元、5,444.25万元、6,399.35万元和3,546.47万元,呈快速上升趋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净利润规模呈同步上升趋势。

3、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95.16万元、7,319.88万元、-735.91万元和-1,103.4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其中,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水平偏离较多,主要原因在于:

(1)2014年,公司销售规模总体偏小,单个客户合同金额较大,现金流量受大额订单付款进度影响较大,导致公司现金流量与往来款项波动幅度较大;

(2)2014年及之前,伴随着欧洲对中国出口的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以及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的“双反”调查,下游光伏组件生产企业现金流受到较大影响,融资能力受限,对公司付款进度有所放缓,并且客户减少了现金支付比例,更多地采用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结算。

综上所述,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与公司目前发展阶段、自动化设备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相吻合,具有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外部产业环境的逐步改善,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的催收和管理,2015年,公司现金流量指标与净利润变动趋同,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水平偏离较多,主要是随着公司订单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规模大幅上升所致;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线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水平偏离129.88%,主要是预收款规模的下降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末余额的增加所致。

(五)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实施。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运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如未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依次按以上顺序进行投资,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现有产品产能扩大,以及以公司核心技术为基础开发的新项目,项目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现有产品产能、优化产品质量、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技术及研发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注:部分风险因素已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

(一)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目前主导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行业,太阳能光伏行业高速增长的市场前景以及良好的投资收益预期,将促使现有光伏装备生产企业增加投资以扩大产能,并吸引更多的新投资者进入该行业。国外相关装备生产企业也可能在我国投资设厂,而国内相关装备企业亦可能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的国产化进程,促使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加剧行业内企业竞争,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盈利能力降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4,432.08万元、18,701.67万元、13,879.41万元和14,906.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06%、64.12%、32.67%和51.63%,占比偏高。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政策变化及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定制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行业,太阳能光伏行业受行业政策变化和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具体如下:

1、光伏行业补贴政策逐步取消,导致光伏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目前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相对于传统发电方式成本偏高,而且这种趋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持续,现阶段需要依靠政府扶持政策和电价补贴的方式驱动行业商业化条件的不断成熟。随着技术进步、生产规模扩大等因素,光伏产品制造成本逐步下降,世界各国将逐步对补贴方式和补贴力度进行调整,全球去补贴化加速。若各国调整其对光伏行业的补贴政策,光伏组件的市场价格以及市场需求都有可能发生波动。

2、国际贸易争端及贸易保护政策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出于保护本国光伏产业的目的,欧美等国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发起“双反”调查。这种国际间不断挑起的贸易摩擦,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虽然欧美以外的其他新兴市场份额正快速提升,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双反”的不利影响,但未来不排除其他国家仿效,从而导致更多贸易摩擦,因此,中国光伏产业仍将面临国际贸易壁垒及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综上,太阳能光伏行业受上述行业政策和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可能导致光伏组件生产企业生产设备投资意愿降低,进而影响发行人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产品的需求。

(三)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的核心技术,为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与关键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但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作为光伏组件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设备,盈利水平较高,必然会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该领域并加大研发力度。如果国内同行业其他公司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导致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制造成本大幅降低,将对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销售价格带来一定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增长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逐年增加,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3,145.45万元、13,125.49万元、 14,446.32万元和16,350.2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5.82%、21.53%、18.95%和22.92%。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和2年以内的比例分别为53.94%和81.50%,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虽然公司历来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但欧洲债务危机、美国双反、欧盟反倾销调查等因素给公司下游光伏组件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不利因素,发行人下游部分客户的货款回收仍存在逾期的情形,主要为尚未收回的验收款和质保金。若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出现资金紧张或经营业绩下滑,将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

2、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09%、53.43%、45.95%和41.25%,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毛利率分别为44.60%、53.85%、47.88%和41.62%。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增长较多,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5年下降较多,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受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单笔订单金额大小、产品技术含量等因素影响,未来随着国内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一定领先优势,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波动较大的风险。

3、存货管理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282.11万元、26,135.01万元、 41,990.48万元和34,176.3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47%、42.86%、55.07%和47.91%,占比偏高。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产品有“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规模较大的存货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加大了存货管理的难度,对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公司产品均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如果客户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公司产品,将给公司产品带来滞销的风险,此外,虽然公司存货大部分均有明确的销售订单作为保障,但为了加快产品交货周期,公司相应增加了对部分自制标准件以及功能性设备的备货量,且截至期末暂无销售订单对应,如果下游行业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同样也会给公司带来存货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当原材料、库存商品价格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的风险

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95.16万元、7,319.88万元、-735.91万元和-1,103.42万元。2014年,受宏观环境变化、下游光伏组件生产企业资金状况及支付结算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逐年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与净利润水平偏离较多。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净利润水平偏离较多,未来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措施持续改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或者下游光伏行业持续低迷,可能导致公司资金规模无法支撑经营规模的扩张,从而使公司业绩增长放缓,甚至影响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5、政府补助风险

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分别为795.29万元、1,711.82万元、164.56万元和44.21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79%、21.43%、2.02%和1.01%。如果国家或地方相关财政政策发生变化或由于公司自身原因,致使公司不能获得政府补助支持,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风险

目前公司逐渐拓展现有产品的应用领域作为发展战略,计划在现有技术和产品的基础上,加大开发应用于食品包装、家具、建材、港口等领域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新的动力。由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可能存在偏差,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或市场推广达不到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不利的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2年公司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12年6月13日,有效期为三年。2015年6月1日,公司取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此外,子公司金辰太阳能秦皇岛分公司2016年也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487.53万元、712.54万元、 1,030.24万元和436.71万元,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4.19%、10.94%、14.86%和11.83%。虽然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创新,近几年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品技术含量高,但若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七)管理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的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技术含量较高,集机械、电子、控制等多学科于一体,涉及温度自动控制技术、精密传动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和工艺集成技术等多个前沿技术,对产品开发、设计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如何维持现有团队的稳定,并不断吸引外部优秀的技术及管理人才是关系到公司未来能否快速、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公司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不能适应公司高速扩张的需要,将削弱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公司高成长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均快速增长,若本次发行成功,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将在短期内迅速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和产能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李义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725,494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3.04%;杨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621,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39%,并通过金辰投资间接持股比例为3.07%,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72.50%。本次发行后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二人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经营决策和人事安排等进行控制,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供应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幅度较大,2014年-2017年1-6月,发行人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合计为14家,其中,新增供应商为4家,停止采购的供应商为2家,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动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向各家供应商采购额的变动导致,虽然发行人已经制定了《零配件和原材料请购管理流程》、《零配件和原材料采购合同签订管理流程》以及《合格供应商目录》等一系列规范措施,但假如发行人新增供应商向发行人销售的材料存在不符合客户质量要求、容易毁损、质量不达标等情形时,将对发行人的产品质量、下游市场口碑等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业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Q4系列光伏组件高效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项目”、“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和“金辰研发中心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虽然上述项目经过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影响预期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的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前景广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Q4系列光伏组件高效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产能增长幅度较大,虽然公司光伏组件高效自动化生产线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大的成本、技术等竞争优势,深受下游客户认可,但该募投项目达产后,若公司市场开拓及销售网络的建设不能随之有效拓展,将会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

(九)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其客户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博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哈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之间尚有基于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未执行完结的诉讼。尽管前述诉讼已经做出对公司有利的判决,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前述诉讼执行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存在执行困难而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风险。

(十)房屋、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已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别为49,054.02平方米和77,351.56平方米,占当期发行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总量的比例分别为81.68%和79.54%。如出现发行人不能按时偿还以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做为抵押的银行借款的情况,则抵押权人有可能依法行使抵押权处置该等资产,从而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部分厂房向外部租用的风险

发行人及分子公司租用部分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可以减少大额固定资产投入和资金占用,从而将营运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开展和研发投入,目前发行人及分子公司所在地区闲置厂房较多且价格较为合理,公司可根据经营规模需要灵活调整场地面积。但如厂房租赁价格发生较大幅度上涨,或租用的厂房到期不能续租,频繁搬迁也将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1)销售合同30份;(2)采购合同2份;(3)抵押合同2份;(4)保证合同3份;(5)银行借款合同4份;(6)房屋购买合同1份。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

(1)发行人与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2年9月11日,发行人向蚌埠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基于发行人前身金辰有限与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6日签署的《25MW光伏电池组件生产线成套设备合同》,要求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给付拖欠货款653,140元,并按1,632.85元/天的标准承担自2011年5月1日起的违约金。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金辰股份延迟交付合格设备为由提出仲裁反请求。

2012年12月11日,蚌埠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裁决书》((2012)蚌仲裁字第34号),裁决:一、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收到该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行人支付653,140元货款,以及给付违约金按延迟天数自2011年6月2日起以每天1,632.85元计算至货款付清时或数额至979,710元(合同总价款30%)时止;二、发行人给付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迟延交货违约金40,821.25元,从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给付义务中抵销相应数额;三、驳回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他仲裁反请求。

2012年12月27日,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服上述仲裁裁决,向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2013年5月29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民事裁定书》((2013)蚌民一初字第00006号),裁定驳回安徽应天新能源有限公司撤销蚌埠仲裁委员会(2012)蚌仲裁字第34号裁决书的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2)发行人与锦州博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4年12月22日,发行人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基于发行人前身金辰有限与锦州博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签署的《设备销售合同》,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拖欠的货款2,080,000元以及违约金1,164,000元。2015年5月22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锦民一初字第00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锦州博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发行人欠付货款208万元及违约金62.40万元。锦州博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随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4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辽民二终字第0032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3)发行人与北京哈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4年12月22日,发行人向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基于发行人前身金辰有限与北京哈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5日签署的《设备销售合同》,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拖欠的货款510,000元以及违约金153,000元。2015年6月4日,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营西民二初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哈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给付发行人欠付货款51万元及违约金15.30万元。北京哈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随即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11月5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营民三终字第0061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2、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备查文件同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