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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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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7-07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洪信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0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一号太阳纸业办公楼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0,374,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191%。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9,266,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754%。

(三)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0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18,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0%。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会议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229,729,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的股数644,4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508%;反对644,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229,729,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的股数644,4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508%;反对644,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229,729,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的股数644,4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508%;反对644,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所有议案同意股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9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赖元超律师、黄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7-07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

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2017年9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