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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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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7-022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26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9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现有9名成员,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乃奋主持,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2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7-023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聘用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继续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我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相关公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和2017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因公司与瑞华事务所就工作安排和沟通上的原因,未能就2017年审计服务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决定不再续签2017年审计服务协议。为尽快确定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以保证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公司与中审众环事务所就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主要审计方案等充分沟通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现拟聘用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110万元。事务所人员在审计期间所发生的有关交通、食宿等费用,公司予以实报实销。同时,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事务所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审众环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2013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主体所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合,并更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财政部批准从事金融证券业务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中审众环事务所在国内上海、北京、深圳、香港等十余地设有分所,现有从业人员近4,000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1,100余人,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服务等,服务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了解,并结合公司情况,与其已就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主要审计方案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该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中审众环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5 900919证券简称:绿庭投资绿庭B股编号:2017-024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松江区文诚路765号上海新晖大酒店12楼雁荡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8日

至2017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7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17年10月16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联系方法。

2、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6日9:00--- 16: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 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