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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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2017-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102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花山办事处

●委托理财金额:1、人民币3000万元;2、人民币1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1、105天(三期,每期35天);2、90天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提请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临2017-089、091、095号公告)。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可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在1.2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及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据此,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签订了《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花山办事处(以下简称“农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工行产品

1、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挂钩黄金人民币理财产品(35天投资周期)

2、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3、 理财金额:3000万元

4、 产品起息日:2017年9月19日(每期35天投资期,滚动购买三期)

5、 投资收益率:4.3%至4.5%

6、 产品投资范围: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挂钩类黄金收益信托计划;二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及债券基金、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投资等;四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类信托计划、新股及可转债申购信托(含网上及网下)、股票收益权类、结构化证券投资计划优先份额等;五是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投资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项债权计划等。

(二)、农行产品

1、 产品名称:“金钥匙*安心得利*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3、 理财金额:1000万元

4、 产品起息日:2017年9月16日

5、 预期投资收益率:4.3%

6、 产品投资范围: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所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可转债)、投资类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业存款、债券、商业票据等品种)、委托类资产、前期已成立的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通过掉期锁定风险的本、外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

二、 主要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上述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公司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产品的收益,公司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每个投资周期内,公司不能提前赎回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产品存续期间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产品。公司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的损失;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公司面临资金到账时间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十)、信息传递风险:银行将按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银行披露的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公司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导致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三、 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业务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 关联关系

公司与工行、农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资金需求等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开展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业绩。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将阶段性闲置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详见公司2017年8月16日披露的《ST云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7000万元。除上述购买理财产品外,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情况如下: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