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8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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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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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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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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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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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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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袁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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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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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旃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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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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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联系人: 游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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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 杨翊琳
电话: 0871-63140324
传真: 0871-6319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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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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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电话:0512-69868364
传真:0512-6986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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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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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话:400-698-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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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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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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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唐昌田
传真:010-88321763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网址:www.tpyzq.com
(10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10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韩钰
电话: 010-6083 3754
传真: 010-5776 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0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 杨琪
电话:028-85315412
传真:028-85190961
客服电话:4006-028-666
网址:www.cdrcb.com
(10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10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http://www.jhzq.com.cn
(10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10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8号新金桥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 周盛
联系人: 金昌明
联系电话:021-61766938
客服电话: 400-669-5156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0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6号卓明大厦2号院2层
法定代表人:杨纪峰
联系人:陶翰辰
联系电话:010-85721404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0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万容
电话: 010-89188345
传真: 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10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 010-88066632
传真: 010-880662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1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 望京SOHO T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010-61840688
传真: 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111)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 话:010-52682888
传 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明,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四、基金的名称
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国内经济增长和战略转型所带来的投资机会,精选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2、股票选择策略
(1)战略转型主题的界定
中国经济正迈入战略转型的重要机遇期。宏观层面来看,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将带来大量的投资机会。在微观层面,战略转型也将给企业带来新活力。尤其是企业的并购重组,在战略转型过程中加速了组织模式的变迁和资源的融合,更加有利于企业运作效率和竞争力的提升。综上,本基金对战略转型主题的界定为:
1)根据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告等形式,能够确认并购重组意愿和潜力,即将进行战略转型的上市公司;
2)已完成并购重组的、正在进行战略转型的上市公司;
3)其他由基金管理人基于公开、合规的信息和可追溯的研究,认为具备并购重组潜力,战略转型预期强烈的上市公司。
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战略转型主题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战略转型主题股票的识别及认定。
(2)个股选择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战略转型主题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战略转型效益分析:重点考察并购重组行为是否提升上市公司的效率,带来盈利改善,例如本基金将关注并购重组是否对资产、业务、人员起到优化作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规模效应或扩大市场份额,是否有利于拓宽公司在产业链中的长度,是否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使公司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等;
B、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以及其他优势;
C、公司治理评估: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①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②尊重公司相关利益者的权利;③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④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作透明;⑤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够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D、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包括: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估值指标(PE、PEG、PS等)。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买入现货时,为避免市场冲击,提前建立股指期货多头头寸,然后逐步买入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多头,当完成现货建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空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卖出现货时,先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然后逐步卖出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空头,当现货全部清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本基金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过程中,将定期测算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投资组合beta的稳定性,精细化确定投资方案比例。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专业研究人员分别从利率、债券信用风险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研究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综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并获得较高利息收入。
(2)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与投资价值。
(3)债券选择与组合优化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基于利率期限结构及债券的信用级别,在综合考虑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评估债券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者价值被低估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组合进行优化。
(4)可转换债券投资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本基金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等情形下将主动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证券价格走势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选择理由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的指数。中证800指数的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一起构成。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80-95%,本基金对中证8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分别赋予80%和20%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的报告期为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中信证券
违规行为:
2011年2月23日,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度”)在中信证券开立普通证券账户,一直未从事证券交易。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征信授信实施细则》(2010年3月发布,沿用至2013年3月25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公司开户满半年(试点期间,开户满18个月)”为开立信用账户的条件之一,中信证券在司度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司度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于2012年3月12日为其开立了信用证券账户。2012年3月19日,中信证券与司度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致使司度得以开展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由当时中信证券信用交易管理部负责人宋成牵头制定,由分管副总经理笪新亚签批实施。截至2015年10月22日,中信证券向司度收取融券收益人民币52,886,294.80元,融券成本人民币47,263,484.17元,净融券收益人民币5,622,810.63元;截至2015年10月10日,中信证券向司度收取交易佣金人民币89,428,768.96元,扣除交易所规费人民币33,395,729.81元,净佣金收益人民币56,033,039.15元;共计收益人民币61,655,849.7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一条“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所述行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笪新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宋成。
处分类型: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
拟决定:
一、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
二、对笪新亚、宋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违规行为:
公司北京好运街营业部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在公司官网和“券商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 “2016年双11活动宣传推介材料”,宣传推介材料部分表述片面强调收益,违反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
处分类型:
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关于加强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并对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向我局提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具体方案。
违规行为:
经查明,2016年5月底以前,公司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过程中,未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日终的投资者名下证券类资产市值判断适当性,而是错误根据投资者临拒办理业务权限开通手续时点的实时资产市值,为506户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账户开通全国股转系统合格投资者权限,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五条关于自然人投资者证券类资产市值计算时点要求的规定。 同时,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提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自查工作的反馈报告》中,存在未如实上报违规开户情况的情形,漏报违规开户比例58.94%,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十九条关于如实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等信息的规定。但考虑公司积极配合核查工作,主动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
处分类型: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采取从轻处理。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管理细则(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决定:对公司釆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高度重视,尽快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合规意识,规范业务权限开通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向我司提交书面改正报告。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的制度要求,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对投资无重大影响。
1.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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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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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5年2月16日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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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6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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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365天计)。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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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3、赎回费用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最新信息对本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 “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情况。
6、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修改了“关于对账单服务”、“关于电子化交易”、“关于网站服务”相关的内容。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与本基金及管理人相关的历次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询。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