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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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额度2.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并授权法人代表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4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

●担保数量:公司本次拟为乐叶光伏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累计美元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2017年8月21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78亿元和美元1.47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乐叶光伏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累计美元3,000万元,此额度与公司此前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2017年8月23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共用额度,合计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其中,包含非融资性保函额度不超过美元1,500万元,外汇结算前额度不超过美元500万元,出口融资额度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以上额度银行保函部分还需提供10%保证金质押,授权法人代表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自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范围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7年4月28日、5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担保事项在本次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02月27日

3、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A座6层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7、乐叶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8月21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78亿元和美元1.47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5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办理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振国先生于2017年9月26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深国投”)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质押期限为18个月,质押股份数量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质押融资将主要用于个人资金周转,以上股份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振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8,39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5%。此次股份质押后,李振国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19,200,000 股,质押数量其持股总数的73.46%,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