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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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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3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控股股东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金威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INGSWAY”或“金威国际”),截止本公告日,金威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26,7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69%。

2、金威国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收到控股股东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及持股情况介绍

1、截止本公告日,金威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26,7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69%,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加的股份)。

2、公司上市至今,金威国际未减持股份。

二、 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不超过14,170,140股(公告至减持日间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确定,同时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有关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至减持日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金威国际关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所持华懋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华懋科技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0%;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拟减持华懋科技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懋科技并予以公告。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华懋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华懋科技所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华懋科技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华懋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华懋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赖敏聪、赖方静静、王雅筠、赖嘉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3、担任董事的赖方静静、赖敏聪承诺:三十六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的赖敏聪、赖方静静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金威国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